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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区生产的辩证法——沅江县利用和改造内湖的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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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24
第3版()
专栏:

湖区生产的辩证法
——沅江县利用和改造内湖的经验
号称“八百里洞庭”的鱼米之乡,面临着一个严重的问题:浩瀚的长江及湘、资、沅、澧四水,每年带入洞庭湖的泥沙超过一亿立方米,淤积日益严重,湖床年年抬高,水面年年缩小,加以工业发展,废水污染,水产资源受到很大影响,外湖捕鱼量逐年减少,不但影响了城市供应,而且连过去一些“无鱼不吃饭”的地方,一年也难吃到几次鱼。如何进行湖区建设,已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沅江县在湖区建设中走过一段曲折的道路。后来总结了经验教训,从实际出发,改变了过去盲目围湖造田的错误作法,在有条件地扩大高产稳产田的同时,把不保收的低洼地退田还湖,养鱼植莲,综合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建设鱼米之乡提供了较好的经验。
沅江县地处洞庭湖的中心地带。全县有连接江河的外湖水面六十多万亩,内湖水面十万亩。这里气候温和,水产资源丰富,素称“鱼米之乡”。可是,前些年在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下,沅江县许多社、队不从实际出发,在堤内垸内不断围湖造田种粮食作物,弃渔务农,名曰“丢卒保车”、“保粮元帅”。结果,每遇暴雨,渍水外不能排,内不能蓄,原有的好田减产,新垦的湖田失收,把一个“鱼米之乡”搞得鱼货减产,粮食歉收。
素称“鱼米之乡”的沅江县,为什么身在水乡不养鱼?为什么湖区的粮、鱼生产都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县委“一班人”走遍湖区十二个大垸,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他们从普丰公社鹭鸶湖的变迁中,既看到了过去盲目围湖造田,搞“粮鱼对立,两败俱伤”的危害性,又看到了退田还湖,搞“粮鱼并举,五业兴旺”的规律性。鹭鸶湖是个内湖,四千二百多亩水面。当地群众历来有养鱼植莲的习惯。有一段时间,在“粮食没上纲,书记不好当”的思想支配下,公社党委提出了“与水争粮”的口号。在这个口号的影响下,他们在鹭鸶湖周围围垦造田三千亩。一九六九年八月中旬,一场暴雨,全社三万一千亩晚稻田严重渍水,使新围的稻田颗粒无收,原有的良田也大部失收。这样做的结果,使这个年年交售公购粮的公社,一年吃了六百万斤返销粮,还吃光了八百万斤储备粮。公社党委从这种围湖种粮,粮鱼俱损的挫折中得到了深刻的教训,懂得了违背客观规律就会受到大自然惩罚的道理。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这个公社从当年冬天开始,筑起二十六里长的环湖堤,恢复了三千多亩水面。从一九七○年起,他们又连续奋战六个冬春,集中四万多名劳力,开展了以修建鹭鸶湖渔场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建成了“旱能灌,涝能蓄”的新渔场。一九七三年,当地又遇到了类似一九六九年那样的特大暴雨,由于鹭鸶湖发挥了调蓄作用,大量渍水流入湖塘沟港,保证了附近三万多亩良田高产稳产。近几年来,他们又在以渔为主的同时,大力发展其它副业生产,植莲、养鸭、酿酒、养猪、加工卤鱼。这样综合利用湖区资源的结果,全公社共向国家交售鲜鱼五千多担,湘莲三千多担,蛋品六千多担,家禽三万多只,为农业提供资金十多万元,促进了粮食产量稳步上升。普丰公社改造鹭鸶湖的经验,使沅江县委清醒地看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就能夺取胜利;脱离实际,凭“长官意志”搞“瞎指挥”,就寸步难行。这是因为,水乡如果没有渔业,就是一个不完整的农业经济;只有充分利用和改造内湖,高速度发展渔业生产,才能保证高速度发展湖区农业经济。在克服了思想上的片面性以后,沅江县委派出三个渔场建设规划组,深入各区、社逐湖逐场实地勘察,然后,批准了一批区、社退田还湖的请示报告。从此,全县各地陆续把二万六千五百亩不保收的农田还湖。同时,他们把改造旧内湖,建设新渔场,同园田化建设结合起来,使百分之五十的水田实现了园田化,建成商品鱼生产基地二十三处,兴办起十六个区、社渔场和一批大队渔场,使全县出现了以渔为主,多种经营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几年来的实践表明,沅江县这样做,好处很多:一是改造了自然,控制了水患,实现了排灌系统化,做到了能排能灌,这对保证大面积农田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有着巨大的作用。二是建设了一批高标准的养鱼池,可以有计划地发展科学养鱼,不断提高水面的利用率,为城乡人民和外贸出口提供更多的鱼货。三是充分利用湖区资源,以较少的投资,较快的成效,迅速增加积累,为发展社队企业,改变湖区经济单一化开辟了一条途径。由此可见,充分利用和改造内湖,既发展了渔业和多种经营,又改善了水利条件,保证了粮食丰收,还提供了大量资金,为发展湖区农业生产“添了翅膀,加了马力”,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然而,也有一些同志看不到充分利用和改造内湖的重要性,一谈到“以粮为纲”,就想在不断缩小或消灭内湖上打主意,总想沿着向甩亩要粮的老路走下去,有收就收,无收就丢。有一种论调颇为流行:“陶盆大刮得粥来,种甩亩花工少,多种一点总比不种好,符合广种多收的方针。”有的同志甚至这样斥问别人:“不吃饭就要饿肚子,吃鱼能饱肚子吗?过去看得到讨饭的,你能看得到讨鱼的吗?”沅江县委的同志认为,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因为这些人只看到扩大粮食耕地面积,争取广种多收的一面,看不到花费大量劳力去种甩亩,影响正亩精耕细作,不利于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得不偿失的一面;只看到耕地面积扩大可以争取多收粮食的一面,看不到挤掉了渔业,挤掉了多种经营,影响集体和社员收入,不利于调动社员群众积极性,不利于增加积累扩大再生产的一面;只看到“人口增加要吃饭”的一面,看不到人们对副食品需要量也随着增加的一面,看不到如果副食品大量增加了,粮食需要量倒会减少的一面。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建设好鱼米之乡,光抓粮食是不行的;就粮食抓粮食,也是抓不上去的。从洞庭湖区农业发展的前景来看,今后主要的发展方向,不是广种薄收,而是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
过去,沅江县的粮食产量不高。一九七四年开始,他们把不保收的二万多亩低洼田还湖以来,全县粮田面积由一九七三年的六十万三千亩减少到一九七八年的五十八万亩,但全县的粮食平均亩产却由一九七三年的七百七十一斤提高到一九七八年的一千斤,粮食总产量达到五亿八千万斤,比一九七三年增产一亿一千万斤。全县鲜鱼产量也由一九七三年的十万担提高到一九七八年的十二万担。
沅江县建设湖区的经验还表明:搞建设不能“一刀切”,退田还湖也是有条件的。进行这项工作,一定要统筹规划,做到田、水、湖综合治理。比如,内湖经过改造以后,由于深挖池,高筑墹,调蓄能力大大增强了。因此,内湖面积一般以占湖区总面积的百分之十至十五比较适当。对于一些地势低洼、排灌条件差、离防洪大堤又较远的地区,内湖面积还可以稍微大一点,反之,可以缩小一点,把一部分生产条件显著改善的湖田建成高产稳产良田也是可行的。同时,湖与田一定要分家,是田,就要力争高产;是湖,就要充分利用,切不可消极地还原内湖的旧面貌,变成一潭死水。 新华社记者 刘振贵 李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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