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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供销社 广泛订立纺织合同 支持灾民春耕播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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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10
第1版()
专栏:

  滦南县供销社
广泛订立纺织合同 支持灾民春耕播种
【河北讯】为达到农、副业的紧密结合、大力支持灾民春耕播种,唐山专区滦南县供销社,在四月份广泛采用合同制,大量发展了纺织业。滦南县是重灾区,灾民的唯一大宗副业收入是纺织业(有织布机二万零四百四十一架、纺车五万七千八百零一辆)。该县供销社为扶助灾民发展副业生产、大力支持春耕播种,曾协同专区供销总社打通与东北的销路,随即和专区供销总社订立五万匹土布的合同,由总社供给原料。该县在总社支持下,于三月下旬结合春耕播种,发动与组织了群众性的订合同运动。首先广泛的宣传了订合同的好处,接着通过村级组织,发动群众根据自己的纺织能力,自由结组,各户先向组长订合同,各组再向代表(由群众选出)订合同,代表再到区社统一订,区社掌握三级合同,通过县社供给原料,到时交布。县社按一匹布一斤一两洋纱折成二十一斤米,一斤半皮棉折十五斤小米,成本共合三十六斤米,按四十八斤米收标准布,灾民可净赚十二斤米。经过广泛的组织发动全县从三月下旬到四月二十日,三百一十二个村庄,九千四百四十二户,组织起二千六百三十七个纺织小组,订合同布四万一千零六十一匹,带动起织布机子六千七百二十二架、纺车一万八千二百五十三辆,共计供给洋纱三万六千八百六十四斤半,皮棉二万三千六百七十二斤九两,在四月二十日共收土布二万零八百八十匹,群众收益粗粮六十五万六千九百九十六斤,大力支持了灾民春耕播种。
由于合同制的开展,首先使没资金的组织灾民,也生产起来。如贝口村过去只有四架织布机生产,订合同后,活动起四十二架,三天就完成了八十匹布,收入小米八百八十斤。其次是节省出大批人力,过去零买原料、分散交布,有时拥挤的三、四天交不上布,订了合同后,全村有一个代表就能办妥,合作社也省很多手续。第三,布的质量也随着提高了。该县过去经布四百二十根头,现在增到四百八十根头至五百根头,特别是杜绝了使水掺假的现象。总之合同制的订立不仅使农副业结合起来,同时由于宣传了合作政策,执行了在供销当中社员与非社员相差二斤半米的方针,使社员也得到大量发展(发展四千八百八十九名)。但在订合同中,也产生过一个严重偏向,如未带动起灾民私资,单纯形成供销关系,结果把大批资金停顿起来,不能扩大生产。为纠正这一偏向,县社于四月二十日召开了各区社主任会议,通过以交易方式供给原料。为避免困难户停业,在各村合同范围内,大量组织村社,通过村社有计划的扶植困难户进行生产。(许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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