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1阅读
  • 0回复

日本的专利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25
第6版()
专栏:

日本的专利制度
骆为龙
不久前,中国国家科委代表团应日中经济协会的邀请访问日本,比较系统地考察了日本的专利制度及其对促进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迅速发展所起的作用。
(一)
负责日本的专利工作的是专利厅,它是日本政府通商产业省下设的一个专门机构,主要工作是负责审批科技人员在技术发明、工艺设计、图案设计和商标等四个方面提出的申请,并赋予他们以专利权。目前这个机构共有二千三百多人,其中,百分之五十七是各种技术领域的专业审查人员。他们通过同国内外技术情况进行比较和对照,研究各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进步性,从而审定是否应赋予专利权。为了进行审查和审定专利权的工作,专利厅搜集和保存了日本和世界各国的大量的专利技术文献以及有关的书刊。一九七二年还同设在奥地利的“国际专利情报中心”签订了交换专利技术情报的协定。通过这个国际组织,日本同世界上四十五个国家交换可供电子计算机读取的专利技术资料磁带。
专利厅同国际上交换资料,主要是通过“日本专利情报中心”进行的。这个机构成立于一九七一年,是一个专门向企业和科技人员提供技术专利情报的服务机构。这座中心的负责人说,截至一九七八年十月为止,这个中心的电子计算机系统共贮存了日本和美国等国的各种专利资料约四百万份。用户通过电子计算机的终端设备可以迅速地进行检索,从中查出各种专利技术的申请和处理情况、说明书的要点以及有关技术文献等。不少的外国资料已译成了日文或英文,需要时按动电纽可迅速复制成文字资料。国家科委代表团团长武衡请日本朋友查阅一下有关太阳能热水器的专利资料,两分钟以后一位工作人员就拿出一份印好的日文资料,告诉我们说,这方面的有关专利技术共有一千零三十件。
日本专利厅通过各种公报,每年发表的专利技术资料约四十多万份。这些公报除通过“发明协会”向国内外发行或交换外,还在“世界专利权资料馆”分设于日本各地的一百二十四个阅览室进行陈列,供科技人员查阅和参考。
(二)
日本朋友强调,建立专利制度,不仅有利于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国内发明创造活动,而且还可以通过专利资料及时地了解国际上的科技发展动向,便于准确地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他们说,世界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如果在确定科研计划的目标或引进外国技术之前,不了解世界各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不及时了解有关领域的技术动向,盲目地做出决定,即使投入巨额的费用和大量的人力,也不会取得良好效果。而专利制度从法律上确保了技术转让的安全,有利于在充分了解国际科学技术动向的基础上,加强研究,从中选择最先进的技术作为研究的目标或引进技术的对象,这是发展国民经济的“捷径”。
日本朋友列举许多生动的事例,说明引进技术对发展国民经济的作用。
以钢铁生产为例:一九五一年,奥地利的两家公司联合研究成功了氧气顶吹转炉炼钢法,大大提高了炼钢的生产效率,降低了成本。日本于一九五六年从奥地利引进了这一专利技术,由各大钢铁公司联合组成了关于氧气顶吹转炉炼钢法的日本委员会,研究和改进这一专利技术,结果,直接推动了日本的炼钢工业的发展。两年以后,日本不断地就这种炼钢方法提出了自己的专利技术。日本还在此基础上研究成功了“回收氧气顶吹转炉烟气炼钢法”。这不仅节省了炼钢中耗费的热能,而且由于大量回收了含有一氧化碳的废气,在防止工业污染和综合利用方面也发挥了作用。从一九六九年起,日本的这种先进技术已开始向美国出口。今天,在氧气顶吹转炉炼钢的技术方面,日本已经在世界上领先。
日本朋友介绍说,在一九五○年至一九七六年的二十七年中间,日本付出六十六亿美元的巨额费用,从外国一共引进了二万八千件技术,其中,属于专利技术方面的逐年增多。由于日本大量引进外国先进的专利技术,不断变外国的技术为本国的技术,培养了自身的技术力量,大大提高了本国的技术水平。
代表团一行在日本期间还访问了一些较大的企业部门。这些企业内部一般都设有专门管理专利申请工作的组织或专人。不少人强调说,专利权和技术窍门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只有及时掌握这些东西,才能“以最少的投资取得更大的成果。”
日本王子制纸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在谈到引进专利技术的重要性时说,这家公司的苫小牧工厂由于引进技术,改善了造纸的流程,增加了新的仪表等,生产效率有了迅速的提高。在过去的二十六年期间,这座工厂的人员编制虽然由三千七百七十人减少至二千二百一十人,而纸的日产量却由四百四十吨增加到二千四百四十吨,约增加了四倍以上。
日本对各种发明均给予鼓励。日本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企业的职工在工作中的发明,发明权归所在企业所有,而企业给发明人一定的“补偿”。各企业做法大同小异。以日立制作所为例,其做法如下:
在发明人向企业提出发明提案后,不论发明质量如何,企业先给予三千日元的奖励。此项发明经过审查同意向专利厅提出申请时,企业再给二千日元的奖励。当专利厅批准登记专利时,企业再给发明人五千日元奖励。
当此项专利被企业采用,企业再根据此项产品销售额和发明的质量,评定出等级再给报酬。属于特等的给二十万日元以上,属于一至五等的给予从十二万到一万二千日元的报酬,每年付给。如果这项专利做为许可证出售时,则由买方一次付给二十万至二万日元不等的费用。
(三)
日本建立专利制度已有近一百年的历史,目前是世界上申请技术专利数量最多的一个国家。这种制度对日本克服技术落后状态、追赶欧美先进科学技术水平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成为日本经济迅速发展的“原动力”之一。
专利厅的有关负责人根据他们切身的经验,讲述了日本专利工作的历史经验。在德川幕府的封建统治下,日本长期实行
“锁国政策”,同外部世界几乎是隔绝的。当时,社会上有一种轻视新生事物的倾向,科学上的发明创造受到严重阻碍。一八六八年,实行明治维新的前夕,日本的思想启蒙家福泽谕吉首次把欧美国家的专利制度介绍到了日本。经过试行和对各国专利制度的调查研究之后,日本于一八八五年正式颁布了第一个专卖专利条例。当时,日本的科学技术水平比欧美大约落后了一百年。然而,由于专卖专利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大大激发了日本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二次大战以后,由于日本的工农业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都遭受了沉重的打击,申请专利的数量一时极度减少。一九五○年,日本制定了外资法和外汇管理法,重新开始引进技术,在国内也展开了激烈的技术研究竞争,技术水平有了较为迅速的提高。为了适应这种情况,日本在一九六○年以后对专利法进行了三次较大的修改,主要着眼点是缩短审查专利申请的时间,提高专利工作的效率。
新的专利法规定:向国家申请专利时,无论批准与否,从申请之日起计算,一年半以后都由专利厅公开发表在有关的公报上,以利于公众审查和促进科学技术交流,改变了过去那种仅审查合格的专利技术才予以发表的做法。在申请方法上也做了改进:过去的做法是,凡是提出申请的全部都进行审查,由于申请专利的数量庞大,花费的时间相当长,审查一件技术专利从提出申请那天计算,往往需要五年多之久。目前的做法是,提出专利申请之后,还要提出审查要求,专利厅才予审查。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十分迅速,有些技术专利在申请的过程中已失去了专利的作用。这样,专利厅就可以集中力量审查处理那些提出审查要求的专利申请,突出了重点,而审查时间也由过去的五年三个月缩短至二年三个月。
日本朋友告诉我们说,目前全世界每年申请专利的数量大约共有一百万件,而其中日本约占四十万件。这种情况直接反映了日本技术水平的迅速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同世界各国的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日本于去年十月参加了国际“专利合作条约”。
国家科委代表团团长武衡在离日前夕对中国记者发表谈话说,通过这次考察活动,对日本的专利制度的概貌有了了解,不少地方是有参考价值的,也是值得学习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