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阅读
  • 0回复

读《曹刿论战》的启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26
第3版()
专栏:

读《曹刿论战》的启示
梁凤玉
《左传》中有一篇文章叫《曹刿论战》,说的是强大的齐国发兵侵犯弱小的鲁国,鲁庄公决定出兵抵抗。这时,曹刿进见庄公,问他凭靠什么同齐兵作战。庄公讲了三条,前两条曹刿都不以为然,唯有第三条得到曹刿的赞同。原文是:“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意思是说,对于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都做到明断无误,也一定要尽力弄清实情。曹刿认为这种审判案件时注重调查的作法,是做得好的,是得民心的,可以凭它去作战。于是坚决支持庄公出战,结果出现了弱军打败强军的著名战役。
曹刿的支持是很有见地的。一个国家没有严明的法制,执法不注重实情,那就不会有清明的政治,就不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仗是决然打不胜的。其实,法的重要作用何止于可以打胜仗,举凡社会生活,生产建设,哪一方面能离开法的威力?社会离开法制,就要陷于无政府状态;人们生活离开法制,就失去共同规范,就要产生一片混乱。这样,整个社会秩序就必然受到破坏。
社会主义法制是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阶级敌人的活动要靠社会主义法制来镇压,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靠社会主义法制来保障。因此,对于社会主义法制,阶级敌人怕它、恨它、破坏它,而广大人民群众则亲它、爱它、保卫它。
林彪、“四人帮”是极端仇视社会主义法制的。在他们煽动下,打、砸、抢、抄、抓的邪风骤起,私设公堂、刑讯逼供的现象比比皆是,人们连身家性命尚且不保,哪里还谈得上民主权利?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法制不存,民主不兴。要确保人民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原载《吉林日报》,本报有删改)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