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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的座谈会上 乌兰夫部长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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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26
第4版()
专栏:

在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的座谈会上
乌兰夫部长的讲话
新华社北京一月二十五日电 中央统战部乌兰夫部长在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的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如下:各位委员,各位朋友,各位同志:
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任务,是要狠抓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清查他们的帮派体系;而且各条战线,需要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落实党的各项政策,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做的工作很多。记得去年八月间,我在一次民建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上曾说过:我们党的赎买政策是有始有终的,说话是算数的,但进一步落实党的政策,要有一个过程。这就是说,请工商界的朋友放心,党的政策是会落实的。现在,我可以告诉各位朋友,就在党的三中全会结束后不久,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已经就进一步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问题作出了决定,包括:退还被查抄的巨额存款和其他财物;恢复和补发被扣减的高薪,等等。这是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高举毛泽东同志伟大红旗,坚决拨乱反正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我相信,这一措施必将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得到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热烈拥护,从而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工商业者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的积极性。
各位朋友,各位同志,随着揭批林彪、“四人帮”斗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党的三中全会决定:从今年起,把全党、全国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彻底改变我国贫穷落后面貌奋勇进军。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极其壮丽、极其艰巨的任务,是我们党和国家生活的一个伟大历史转折。实现这样一个前人没有做过的宏伟事业,就更加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同心同德,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最大限度地发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求各爱国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和发展革命统一战线,在新的长征途中,作出新的贡献。
建立和发展革命统一战线,是毛泽东同志一贯的战略思想,是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高举毛泽东同志的伟大旗帜,在一举粉碎“四人帮”之后,在抓纲治国战略决策中,就把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列为重要任务之一。在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和五届人大通过的宪法中,也都明确规定要巩固和发展革命的统一战线。两年多来,毛泽东同志为我们党制定的一整套统一战线方针和政策,正在逐步贯彻落实,各方面的爱国人士的积极性也进一步调动起来了。我国的革命统一战线更加巩固、更加发展,形势大好。但是,还不能适应全党、全国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个形势的需要。
正确处理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加强和发展革命统一战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毛泽东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结合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创造性地、成功地解决了这个战略和策略问题。但是,过去十多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遭到严重破坏,至今“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和影响还未完全肃清,人们思想上的余悸也还未消除,落实党的各项政策,也因此遇到种种障碍和阻挠。下面,我想着重谈一下这个问题。
毛泽东同志科学地分析了中国的资产阶级,指出:官僚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而民族资产阶级则不同于官僚资产阶级,它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同志说:“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一般地属于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这是因为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有两面性。”“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因此,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又说:“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就是,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民主的方法和赎买的政策,逐步引导他们走上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达到消灭这个阶级而改造这个阶级的人们的目的。
大家亲眼看到,毛泽东同志制定的这个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方针和政策,在实践中取得了极大的成功:第一、仅仅用了六年多的时间,就在一九五六年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且在这场伟大变革中,保持了社会安定,市场稳定,生产力不但没有受到破坏,而且持续发展了;第二、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深入发展,经过革命实践的教育和政治学习,民族资产阶级的大多数人,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他们愿意跟着共产党走,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第三、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们在林彪、“四人帮”迫害和摧残下,总的说,没有动摇对党的信任,而在粉碎“四人帮”之后,绝大多数人热烈拥护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的斗争,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在向四个现代化的进军中,他们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的热情也很高涨。坚持资产阶级反动立场、仇视和反对社会主义的人,只是极少数。这一切雄辩地说明,毛泽东同志对民族资产阶级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都完全是正确的,在国内、国际都具有深远的影响,正如华国锋同志所说:毛主席对这些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林彪、“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的罪恶目的,从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就互相勾结,推行了一条假左真右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疯狂地破坏革命统一战线和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
他们炮制所谓“黑线专政”的反动谬论,全盘否定毛泽东同志的革命路线,否定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统一战线工作的伟大成绩;在组织上,不仅对党的各级统战部门横加摧残,而且整垮各级政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组织。众所周知,解放后十七年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是在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的亲切关怀和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可以说,每一个重大的战略决策,每一项重大的方针、政策、措施,都是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决定的。中央统战部是推行党中央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有力助手。它和各地方级统战部门,在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上是认真的,成绩是很大的。毛泽东同志的革命路线在统战工作中始终居于主导的地位。从中央到地方,从事统战工作的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党的统战工作所以能取得巨大成绩,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各方面的爱国人士的共同努力也是分不开的。他们在工作中,成绩也是主要的。我们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的统一战线光辉思想,结合实际,认真总结正反两面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发展革命统一战线。
林彪、“四人帮”还极力鼓吹什么“全面专政”论,打倒一切,从根本上颠倒了敌我友关系。不仅把成千上万的革命领导干部打成“党内资产阶级”,迫害广大工农和革命知识分子,把矛头直接指向无产阶级专政,指向革命统一战线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而且打击、迫害和我们党长期合作的爱国朋友们,他们制造种种罪名,甚至不讲任何理由,就把爱国朋友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人们,戴上“牛鬼蛇神”、“反动资本家”的帽子,进行揪斗,实行专政,甚至迫害致死。他们以各种诬陷不实之词,制造了不少冤案、假案、错案。
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对任何人,只要他真正划清敌我界限,为人民服务,我们都是要团结的”(《团结起来,划清敌我界限》)。又说:“……爱国的资本家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在我们人民民主专政下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我们必须坚持毛泽东同志的这一教导,把林彪、“四人帮”倒行逆施的反革命路线批倒批臭,肃清流毒和影响;并且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抓紧复查,把林彪、“四人帮”强加在爱国人士、民族资产阶级人们头上的种种不实之词,统统推倒,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
林彪、“四人帮”还恶毒诬蔑和攻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是什么“投降主义”,他们任意抄家,扣减工资,极力破坏和篡改党的赎买政策和其他政策。
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是要消灭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不可动摇的根本原理。但是无产阶级在建立起自己的统治之后,采取什么方式和措施来“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改变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就必须结合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设想,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除了没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外,直接用纸币赎买的办法,来改变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并且认为,能这样做,对无产阶级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列宁也指出,“在赎买的条件下文明地、有组织地转到社会主义,那就要给资本家付出较高的价钱,向他们赎买,这种思想是完全可以容许的”(列宁:《论粮食税》)。民族资产阶级的大多数人是爱国的,和我们党早就有过合作的历史,全国解放以后,他们又表示愿意接受党的领导,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再加上当时我国经济十分落后,需要尽可能地利用民族资本,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种情况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采取民主的方法和赎买的政策呢?从整个阶级斗争的战略观点上看,我们无产阶级对民族资产阶级付出一笔赎买金(四马分肥、定息和高薪等),是为了促使民族资产阶级逐步接受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政治、思想上的社会主义改造。很清楚,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赎买,这是无产阶级的一项坚定的阶级政策,是完全符合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同时,也是民族资产阶级比较愿意接受的一种办法。
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同志对林彪、“四人帮”破坏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既定政策的罪行,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一九六九年五月,毛泽东同志批示照发的一个文件,就明确地指出:民族资产阶级在现阶段仍然具有两面性,大多数人是爱国的,是能够接受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对他们要坚持贯彻“团结、批评、教育”和赎买的政策;一九七一年二月,毛泽东同志、党中央又亲自批发了一个关于处理被查抄财物问题的报告,要逐步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具体政策。但是,林彪、“四人帮”及其余党,却阳奉阴违,另搞一套,竭力对抗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的指示。就在一九六九年五月,前一个文件下达后的一个月,国民党特务分子张春桥和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便匆匆窜到上海,连续召开所谓“落实政策”的座谈会,恶毒地攻击毛泽东同志,胡说什么:“二十年来还没有学会对资产阶级的政策,搞社会主义,对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不大清楚”。他们强调“上海特殊”,要搞什么上海对资产阶级政策的所谓“样板”,并两次炮制了“试点”报告,企图骗取党中央的批准。但是中央没有批。新生资产阶级分子王洪文和上海的余党,即迫不及待地于一九七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召开了全市所谓“落实政策的讲用会”,叫嚷:“中央没有批,怎么办?不能等”,硬把他们背着党中央搞的一套黑货贯了下去,把民族资产阶级人们的部分高薪砍掉,把国务院关于处理资产阶级工商业者退休问题的规定改变掉。他们这一套假左真右的修正主义东西,不只泛滥上海,而且流毒全国,在港澳和国外也造成极坏的影响。
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遵循毛泽东同志的一贯思想以及对民族资产阶级所规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广泛地听取了工人群众的意见,最近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若干政策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我简要地讲八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在文化大革命中,许多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银行存款、公债、金银和其他财物被查抄了。被查抄的存款,绝大部分是文化大革命前,国家按照既定的赎买政策付给的定息,其他被查抄的财物也大多是生活资料。这些都是属于宪法保护的合法收入和私产。任意把国家已经发给的赎买金抄走,这决不是无产阶级的政策,也是宪法所不能允许的。过去几年,各地虽已陆续发还了一部分被查抄的存款和其他财物,但相当大的一部分尚未发还,主要是集中在上海等几个大中城市。中央这次规定,他们被查抄的存款,无论金额大小,全部解冻,一次发还,并且按照银行的规定,发给利息:本人已经去世的,退还给配偶。至于其他财物,自不待言,也要抓紧落实、退还。如果发现有人贪污、盗窃了被查抄的财物,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个问题。文化大革命初期,资产阶级工商业者普遍被扣减了高薪,或者只发生活费。高薪是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赎买的一个方面,让他们保持比一般工人、干部高一些的生活水平,目的就是要促使他们逐步地、不太勉强地改造成为劳动者,并且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粉碎“四人帮”前后,不少省、市对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被扣减的工资已经基本上予以恢复,但也还有些省市没有恢复,或者只恢复未补发。中央规定,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们被扣减了薪金的,一般应当恢复他们原来的薪金,并且补发过去被扣减的部分。
第三个问题。在文化大革命中,一些大中城市把部分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私人房屋占用了。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已经明确属于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个人所有的房屋,应当受到宪法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中央规定,这种私人房屋应当仍然属于他们个人所有,被占用了的私房,应当归还给他们。在处理中,如存在实际困难,可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有步骤地予以解决。
第四个问题。公私合营高潮以后,许多资产阶级工商业者,作为资方代表,在企业中安排担任了各级行政领导职务,文化大革命开始,随着企业由公私合营改为国营,不加区别地把绝大多数人下放车间或门市部从事体力劳动,使相当一部分具有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才干的人,用非所学、用非所长,不能发挥积极作用,是不妥当的;这同当前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也不适应。大家知道,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在独立自主的方针下,从国外引进必要的先进技术,聘请外国的专家,为什么对经过了三十年社会主义改造,有技术专长、有经营管理经验,而又愿意为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的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反而不充分地加以使用呢?应该看到,在工商业者中间,的确还有相当一批有用的人材,我们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他们开动脑筋,提问题,出主意,想办法,努力改进企业的经营管理,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方面,我们统战部门要多多听取、认真研究工商界朋友们的意见;并请民建、工商联推荐各方面的人材,包括工业、商业、外贸、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技术、经营管理人材。当然也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因为年老体弱,长期从事体力劳动,已难以适应,这需要合理照顾。因此,中央规定,对他们的工作要进行适当调整:对确有技术专长的,应当授予相当的技术职称,如工程师、技艺师或顾问等,以用其所长;有业务管理经验的,可以安排适当的业务工作;不宜继续从事重劳动的,可以适当调整岗位和工种,分配力所能及的工作。
第五个问题。公私合营以来,我们即组织在职的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参加企业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评比活动。实践证明,这对他们的团结、教育、改造,都是有利的,对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改进经营管理,也有积极的作用。为了促进他们继续接受改造,调动他们进一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我们认为,应当积极组织他们和职工一起参加劳动竞赛和评比;对于生产劳动和工作表现好的,应当实事求是地给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政治上表现好、有突出贡献的,可以评为先进生产者或先进工作者。
第六个问题。关于他们的生活福利待遇等问题,过去国务院都有规定。但有些规定,因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没有认真执行,有的由于情况变化,需要作相应的修改。一九五七年国务院曾对股金在两千元以下和两千元以上的工商业者的病假期间工资和医疗待遇,加以区别对待。现在定息已经结束,他们在企业中工作劳动的年限,一般都已超过二十年,继续执行原来的规定已不适宜。现在党中央规定,对他们病假期间的工资,一律根据生活困难情况或病假期间长短,按照本人的工资发给百分之五十至七十;已经按照职工待遇办理的,不变。医疗待遇,则参照所在企业单位的职工办法办理。关于非因公死亡待遇问题,按一九五七年国务院的规定,在职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非因工死亡待遇,要比后来一九六二年国务院规定的退休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死亡待遇低,这是不尽合理的。现在规定,都参照所在单位职工的待遇办理。以上这两个问题,国务院将会发出相应的通知。至于退休问题,应当继续执行一九六二年国务院的规定,文化大革命中有些地方没有按此规定办理的,现在要改正过来,被扣减掉的退休费,应当补发。
第七个问题。按国家的政策,定息到一九六六年九月已经结束。现在有些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要求领取在此以前应领而未领的定息,行不行呢?中央认为,可以。
第八个问题。对于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子女,党中央重申:要坚持重在本人表现,不能唯成份论。在入党、入团、升学、招工等问题上,都不应歧视他们。
中央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的决定,主要是这八个问题。现在已经下达执行。我们各级统战部门,应当协同各有关部门,把这项工作做好。但工商界的朋友们也还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这就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一部分人还戴着林彪、“四人帮”的精神枷锁,因此,不能设想,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会那末一帆风顺,不会遇到任何阻碍。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在职工、干部中大力加强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宣传,并检查、督促落实党的政策,同时,我们也希望,民建会、工商联组织的负责人,象过去一样,协助我们把这项工作做好。一方面,在落实政策中,你们发现有什么问题,工商业者的思想情况怎样,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可以向我们如实反映,不要不反映,怕反映。另一方面,协同我们对民族资产阶级工商业者进行教育工作。我们相信,经过党的长期教育,大多数工商业者会正确对待党的政策。但也无可讳言,总有一些人会不同程度地发生这样那样不利于自我改造,不利于社会,不利于下一代子女教育的事情。因此,我们要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做好。
各位委员,各位朋友,各位同志,全党全国实现伟大战略转移的战斗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周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为加快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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