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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队长做得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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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05
第2版()
专栏:

殷队长做得对
一天,我到湖北省应城县汤池公社卫星大队友谊生产队办事,正好碰见队长殷从发和一个社员在争论:
“让你家赔款,是队委会的决定。”
“队委会的决定是搞‘土政策’。中央文件讲了,不准乱扣乱罚,你当队长的学习了没有?”
“怎么没有学习,我们维护集体经济,就是在按照中央文件办。”
那个社员不服,殷队长又心平气和地做说服工作。我一打听,原来前几天有几个社员见队里养鱼塘快干了,就私自跑去打了一些鱼。这事被队长知道了,打算让那几个社员按市价赔款。当天,队委会研究时,有的干部怕让群众赔款违反中央批转的湘乡经验精神,主张算了;但多数干部认为,鱼是集体的,是社员大家的财产,少数人侵占了应该赔款,这样做是维护了多数社员的利益,是符合中央文件精神的,与乱扣乱罚有根本区别。于是,队委会统一了思想,做出了让那几个社员赔款的决定。
我觉得这件事是当前值得注意的问题。中央批转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转变干部作风的两个文件,深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拥护。但是,有少数人曲解文件精神,任意侵占集体财产,下塘打鱼,下田捡谷,化集体财物为私有,干部管一下,就说是整群众;要他赔偿损失,就说是乱扣乱罚,违反党的政策,弄得一些干部也不敢管了。我认为殷队长能够正确领会中央文件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做得对。
湖北省应城县 汤池公社 刘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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