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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纠纷 发展安定团结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确定民事审判工作根本任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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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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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纠纷 发展安定团结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确定民事审判工作根本任务
新华社济南二月五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确定,民事审判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纠纷,调整一部分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
会议认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要有一个安定团结的局面。只有纠纷少,干扰小,才能人心齐,力量大。民事审判工作担负着处理一部分人民内部矛盾的任务,要处理大量的婚姻、家庭和财产方面的纠纷,一个案件往往涉及许多人。这些纠纷处理得及时、正确,就能够调整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加强人民内部团结,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从而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会议指出,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经济法将会逐步健全起来,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发生的一些经济案件将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海事、外贸、保险等方面的涉外案件也会增加。所有这些,都是摆在民事审判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
为了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提高办案质量,这次会议统一了全国民事审判的程序制度,强调要坚持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杜绝外来的干扰和干涉;要便利和充分保护人民群众行使诉讼的权利;要认真执行公开审判、辩护、陪审、上诉等制度;要做好回访工作。会议重申了“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民事审判工作方针,要求各级法院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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