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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土特产“落实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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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08
第2版()
专栏:本报记者来信

要为土特产“落实政策”
近些年来,首都郊区的土特产品越来越少,有的几乎从市场上绝迹了。
北京板栗以香甜可口著名,为什么这些年大幅度减产?记者访问了怀柔、密云等县,干部社员一致认为,这是生产方针错误、政策不落实造成的。怀柔县黄坎、黄花城、辛营、沙峪四个公社,地处山区,是北京板栗的主要产地。过去,这四个公社重点发展板栗生产,板栗总产量曾达六百多万斤,占全市总产量半数以上。后来,在“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下,有些领导干部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硬要这几个公社甩掉缺粮帽子,从一九六六年开始,大干了十二年,每年农业投资一百多万元,粮食总产量虽然增加了二百万斤,但缺粮帽子并没有甩掉,干鲜果产量却大幅度下降。一九七七年板栗总产量只有一百七十万斤,比一九六五年减少了百分之七十多。北京妙峰山的玫瑰花,用途广,经济价值高,在国际市场上享有盛誉。妙峰山公社涧沟大队经营一千亩玫瑰园、一万六千四百多棵果树、五百二十亩耕地。这个大队地处海拔九百多米的深山区,无霜期只有一百一十天,一年只能种一茬庄稼,历史上形成了以发展玫瑰花和果品为主。可是有的领导干部认为他们“重花轻粮”是搞资本主义,强令“舍花抓粮”。为了完成粮食生产任务,把好端端的玫瑰园和一些果树园毁掉了。一九六九年全大队采花八万七千斤,一九七八年下降到一万三千多斤。这个公社的东山大队,是著名的京白梨故乡,由于同样的原因,京白梨由文化大革命前年产四十多万斤,下降到一九七七年的八万斤。这类毁树造田、弃果抓粮的情况,在其他地区也有。门头沟区的核桃产量,比历史上最高年份减少了六百八十万斤,群众经济收益大幅度降低。
由于土特产品被置于可有可无不受重视的地位,有关的经济政策没有很好落实。这是造成土特产品大幅度减产的另一个原因。例如,国务院曾规定,每交售一百斤核桃或板栗,奖粮三十斤,北京市还规定每交售一百斤核桃另外奖油五斤。实际上,不少地方政策没有兑现。有些区县粮食部门把应给果产队的奖励粮抵顶了国家供应的部分返销粮。有些大队、生产队把拿到的果奖粮卡下来,挪作储备粮或机动粮,不分给社员个人。北京市规定,核桃产区社员的吃油标准,每人每年不得超过三斤。这就挫伤了社员向国家多交售核桃的积极性。按规定凡是完成国家果品收购任务的社队,社员口粮应按邻近余粮队的水平供应。记者在门头沟、怀柔、平谷等区、县了解,这个规定也没有认真执行。
造成土特产品大幅度减产的第三个原因是,一些同志不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以味浓、汁多、酸甜可口、生食和制酒皆宜著名的玫瑰香葡萄,最高年产量曾达到二千多万斤。以后几次压低收购价,每斤从四角多一度压到二角二分钱。生产单位种植葡萄不但无利,还要赔钱,就大量砍伐葡萄树,玫瑰香葡萄年产量随之降到八、九百万斤,除供酒厂酿酒外,市场上就很难见到了。在果品中,干果的收购价低于鲜果。按照目前国家最高收购价格计算,一棵核桃树每年收入十几元钱,板栗树收入五元钱;而一棵同样年龄的苹果树或鸭梨树,年产一般达四百斤左右,可收入七、八十元。农民感到种植核桃、板栗不合算,愿意发展苹果、鸭梨等鲜果树。密云县核桃、板栗、杏核等干果总产量,一九六五年为三百三十多万斤,到一九七七年只有一百九十多万斤,下降了百分之四十多。
最近,北京市委在研究如何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时候,重申要把郊区建成首都的副食品生产基地,为大城市服务的方针。方针明确了,有关经济政策开始引起重视,有的已经初步得到解决。但是要使这一生产方针认真地得到贯彻执行,必须解决一系列的思想认识问题,并要果断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行。陶远 朱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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