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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司法部门解放思想 冲破禁区 为平民百姓平反冤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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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09
第3版()
专栏:

内蒙古司法部门解放思想 冲破禁区
为平民百姓平反冤狱
新华社呼和浩特二月八日电 新华社记者卜昭文报道:全国司法工作会议后,内蒙古司法部门解放思想,冲破禁区,大胆地平反了一批所谓现行反革命案件。这些深受林彪、“四人帮”迫害,被囚禁多年的无辜者,绝大部分是普通的工人、农牧民、街道居民以及学生、教员等。他们多年的冤狱,一旦昭雪,无不激动得热泪盈眶。他们离开监狱的大门时,司法工作者和他们握手道别,有的法院人员还把受害者送上火车,让他们早日和家人团聚,情景感人。
内蒙古司法部门的这一果断行动,大得人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人说,粉碎“四人帮”两年多来,内蒙古和全国各地一样,平反了大量冤案、假案、错案,取得很大成绩。但对平民百姓中的冤案、假案、错案却平得少、平得慢。
最近,记者接待了许多来访的受害群众,并就此走访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来,对反革命、刑事犯罪案件,按照法律进行判处,完全是应该做的。但是,在林彪、“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的影响下,过去十来年中,据不完全统计,被判处的所谓“现行反革命案”共两千多起。有的地区百分之七十是错案,而这些受害者绝大多数是老百姓。现在仅仅平反了一小部分,还有一些无辜的受害者仍被关在监牢里,他们渴望得到平反,早日加入新长征的行列。
为受害的平民百姓平反,首先要对人民群众抱有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和强烈的革命责任心,这是内蒙古司法工作者的体会。林彪、“四人帮”倒行逆施,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他们制造的一个个所谓现行反革命案,情节之荒诞,实在令人难以想象。在现已平反的冤错案件中,竟有这样的案例:一个年幼无知的少年儿童仅仅说了一句顽皮的错话,被判刑治罪,孩子小不能入狱,竟让孩子的祖母代替;准格尔旗窑沟公社贫农社员董得在,因对所谓“割私有制尾巴”不满,一九六九年春节在自己的羊圈旁贴了一副对联:“大羊小羊都赶光”、“留下羊圈空朗朗”,第二年队里退回他两只羊,他又写了一副对联:“今年还比去年强”、“羊圈又有两只羊”,就被说成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判了十年徒刑;一个中学生被判十年徒刑,他的判决书上写着:“该犯与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遥相呼应,书写散发反革命传单,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许多审判员看了这些卷宗材料和判决书,心情难以平静。他们说,我们是人民的法官,绝不能对这些无辜受害的百姓无动于衷,应该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要弄清事实真相,以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以身殉职的精神,迅速为这些平民百姓平反昭雪,否则就是对人民的犯罪。正是因为他们有着这种感情和责任心,内蒙古各地在很短时间内就平反昭雪了一批所谓的现行反革命案件。
事实表明,在平反冤案、假案、错案过程中,仍有不少司法工作者心有余悸,怕这怕那,行动缓慢。针对这种情况,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保民以身作则,亲自查阅大量卷宗,找被告人谈话,接待受害者亲属的来访,经过调查研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甚至在与自治区领导机关发生不同意见时,他也敢于坚持正确意见。在李保民同志坚持真理的模范行动影响下,自治区高、中级法院和旗县法院,很快平反了一批冤案、假案和错案。
目前,司法工作者迫切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解放思想,冲破“禁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使司法工作更加适应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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