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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法纪 大得人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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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12
第4版()
专栏:短评

严明法纪 大得人心
十年前,广东汕头地区海丰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严重事件。一小撮反革命分子,肆意诬蔑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国早期农民运动优秀领导人彭湃烈士,疯狂迫害彭湃烈士的亲属和其他革命干部、群众,激起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公愤。“四人帮”被粉碎以后,中共广东省委拨乱反正,昭雪冤案。经过几个月的认真清查,反彭湃烈士的严重事件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是一件骇人听闻的反革命阶级报复事件。事件的直接策划者及其支持者和一小撮杀人凶手,有的已被依法逮捕,有的正交由专政机关依法严惩。严明法纪,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这是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为早日实现“四化”而努力的政治保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的任务是要继续平反错案、昭雪冤案。实事求是,“有反必肃,有错必纠”,这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方针,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把这方面的工作抓紧抓好。
当前,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有些人本身与冤错案件有牵连,因而不愿意实事求是地进行平反昭雪冤错案件的工作。我们要象甘肃、浙江等地那样,对于抵制平反错冤案件工作的人,首先要认真进行清查,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有些人本身是与制造冤案、错案有牵连的打砸抢分子,现在经过揭发查证,就应该毫不犹豫地依法进行惩处。有些人不但千方百计隐瞒自己的罪行,而且蓄意反诬别人,就应该反坐,依法给予惩处。只有这样,社会主义的法制才能得到加强,人民的民主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不法分子才能受到打击,安定团结,努力实现“四化”的政治局面,也才能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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