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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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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妇联决定国庆三十周年时奖励万名先进人物和集体
新华社北京二月十三日电 全国妇联决定在国庆三十周年时奖励一万名妇女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她们将分别获得“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的荣誉称号。这项决定,是在全国妇联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通知中提出来的。通知说,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或几项者,均可被评选为妇女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
在生产、科技、文化、艺术、教育、卫生、国防等各项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
对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做出重大贡献的;
在托儿所、幼儿园、食堂以及各种后勤服务事业中有出色成绩的;
在用社会主义思想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教育好革命后代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的;
妇女干部和妇女组织的工作成绩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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