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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工作会议讨论实现全省工作着重点转移问题 必须解决历史遗留和现实存在的重大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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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19
第4版()
专栏:

江苏省委工作会议讨论实现全省工作着重点转移问题
必须解决历史遗留和现实存在的重大问题
据新华社南京二月十一日电 中共江苏省委最近召开工作会议,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讨论怎样迅速而又顺利地实现全省工作着重点转移的问题。会议认为,当前的关键在于端正思想路线,切切实实地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和现实存在的重大问题,调动党内外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省委第一书记许家屯同志代表省委常委在会上回顾了粉碎“四人帮”后两年多来的工作,从思想路线、工作作风和关于民主集中制等方面作了自我批评。他说,由于林彪、“四人帮”作恶多年,在各个领域造成很大的破坏,积累下来的问题很多,我们面对着一个百废待兴、百乱待理的局面。我们虽然解决了一批问题,但是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有些问题的解决的确要有一定的时间,太匆忙了不行。但是也有些问题是由于我们思想不解放,处理上不够坚决、不够果断,影响了工作的更好开展。从根本上来讲,还是没有牢固地确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没有真正弄懂弄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一个基本原则,并在行动中体现出来。因而,也就不可能冲破各种框框条条的束缚,真正用实践来检验真理,判断是非。为了真正实现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我们省委一定要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发扬民主,加强团结,努力使我们的思想路线、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能够有一个切实的转变,以适应客观形势的要求。
省委常委集中研究了到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从江苏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认为要保证迅速而又顺利地实现党的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必须善始善终地结束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认真处理好文化大革命中和历史上的遗留问题。接着,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确定了解决的办法:
一、在一九七六年的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南京事件中,省委发出的有关错误文件,以及当时印发的省委负责同志有关这方面的讲话材料,全部予以撤销。贯彻这些文件和讲话的党组织和个人没有责任,责任由省委承担。
二、文化大革命初期,在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下,有些同志错误地受到“罢官”、“开除党籍”等处分,应当宣布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凡是党委正式文件或在党的报刊上被点名批判或立案处理的,不论是党内党外,不论是领导机关或基层单位,不论是干部还是群众,搞错了的,都要纠正。对文化大革命中群众组织批判时,或在群众组织编印的小报、散发的传单中,无中生有地把大批干部、党员甚至群众说成是“叛徒”、“特务”、“走资派”或“黑手”、“黑后台”的,一律宣布无效。
三、事实证明,江苏没有清查出一个“五·一六”分子,更不存在所谓“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因此,江苏的清查“五·一六”,完全是一个假案。一九七四年,省委对于在这次清查中蒙受不白之冤的干部、群众已予平反,但有不彻底的情况。有些平反结论上拖了个“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之类的尾巴,或有“不明政策”、“受错误路线影响”等错误提法。省委现在明确宣布,对原来所说清查“五·一六”只是“扩大化”错误的提法予以撤销。对于在清查“五·一六”中受审查同志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应当全部推倒。凡是原结论不当的,均应重新作出彻底平反的结论,其中有的人如果有其它罪行或错误的,应当同“五·一六”问题分开,实事求是地另行作出结论和处理。
四、一九五九年,有些同志在党的会议上,在学习讨论中,在发表文章或其它书面材料中,对于大跃进、人民公社及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某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这是正常的,是党章、宪法所允许的,而且实践证明,这些意见大部分是正确的,其中有些意见虽然有些偏颇,甚至错误,也是属于认识问题或思想问题。有些同志因此而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等,是错误的。省委决定,凡在一九五九年“反右倾”中因上述原因而被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帽子或定为“严重右倾”的同志,一律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凡一九六二年平反结论上仍留有尾巴的,由原单位的党组织予以彻底平反。
五、各地在农村“改造三类社”、“民主革命补课”等历次政治运动中所遗留下来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农村基层干部中造成的一些冤案、错案、假案,各地委、市委都要认真调查研究,按照“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进行认真的复查复议,实事求是地有步骤地妥善处理,落实党的政策。凡是过去省委发过文件的,将处理意见报省委审批。
六、全省各级党委要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央的有关决定,统一思想,明确政策,有步骤地做好对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评审和摘帽工作,落实好对其本人和家属子女的政策。对于过去在运动中有些地方私改、错划、乱划成份,或错戴、乱戴“四类分子”帽子等问题,也要采取群众评议、政府批准的办法,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
会议认为,从全省来说,“揭、批、查”作为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是可以结束了。但是还有一些地区和单位,“揭、批、查”运动还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或者是“夹生饭”;即使是运动搞得好的单位,也有遗留问题需要处理,因此不能“一刀切”。省委要求各地委、市委和省级机关各部门,都要认真作一次全面排队和检查,善始善终地结束“揭、批、查”运动,不能草率收兵。该查而未查的,要认真查清,不留隐患。
会议还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研究了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安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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