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扼杀创作的帮规种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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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22
第3版()
专栏:文艺随笔

扼杀创作的帮规种种
赵云声
“四人帮”为了扼杀文艺创作,制定了种种帮规。只要触犯了它,就要被打下文字狱中。深受其害的作家和作品,其数量之多,古今中外都是罕见的。帮规名目繁多,在文艺史上也是少有的。
报告文学,是一种专门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形式。可是,叛徒江青却说:“我们历来不赞成文艺创作写真人真事,就是报告文学,也不要多写活着的真人。”从此,凡文艺作品,都不许写真人真事。这样一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成千上万的英雄人物,就统统不能描写、不能歌颂了——原因是由于这些人物还都“活着”。
“活着的真人”不能写,死去的英雄能不能写呢?石油工人的杰出代表王进喜同志,已经离开我们多年了,“四人帮”非但不许歌颂,反而还要攻击。某电影制片厂的同志提出要写女英雄刘胡兰,“四人帮”在文化部的一个亲信蛮横地回答:“死去的真人也不要写。”
那么,塑造典型人物总该可以了吧?也不行!于会泳说:现在“完全直接写真人真事的作品已经不多见了。但那种没有能彻底摆脱真人真事的局限的情况,还是相当不少的”。这样,那些取材于现实生活的,“从生活中的人物脱胎出来的典型形象”,都被扣之以“没有能彻底摆脱真人真事”而惨遭杀戮。优秀影片《创业》就是因有“大量的生活原型”而被打成毒草的。
描写自然景物的作品也许比较保险吧?不见得。“四人帮”曾别有用心地策划了一个所谓“黑画展览”。姚文元、于会泳之流给那些山水风景画定的罪名之一,是“黑山黑水”、“江山如此多‘黑’”。山水风物用水墨画,沾了个黑字,便被称之为“黑”画。他们反对“黑山黑水”,那么是主张把山河写得美一点喽?电影《海霞》的编导同志在拍摄外景时下了功夫,谁知这也犯了“法”!“四人帮”在围剿《海霞》时,一条重要“罪行”就是编导人员搞“好山好水好姑娘”。
人物、景物都不能轻易着笔,写动物也同样存在问题。晋剧《三上桃峰》挨批以后,受株连的作品就有:连环画《大红马》、《小马过河》,戏曲《卖马记》、《赎马记》、《追马》,话剧《易马移风》,花鼓灯《新人骏马》等。为什么?因为《三上桃峰》写了马。一时之间,文艺界真是谈“马”色变,写“马”心惊!写“马”的作品出了问题,写“牛”的作品也就跟着遭殃。湖南花鼓戏《还牛》就是这样被打成毒草的。
那么,“四人帮”究竟允许写何物呢?他们让写怪物!何谓怪物?就是那种人不象人、鬼不是鬼、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家伙。并且给这些怪物罩以一顶顶桂冠。诸如:“反潮流的勇士”、“斗‘走资派’的英雄”等等。而人们从这些怪物的抬手投足之中看到的,却是王、张、江、姚的幢幢鬼影。
莫把这些荒唐文学主张仅仅看成笑料,正是这类披着假左外衣的谬说,使我们的文艺事业遭到了空前的浩劫。但是,凡是人为的违反事物发展规律的种种框框,不准写这个,不准写那个,终究是不行的,最终总是要被人民所冲破的。事实难道不是这样吗?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一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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