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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会 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 叶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一致通过彭真为法制委员会主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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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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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会 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
叶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一致通过彭真为法制委员会主任
新华社北京二月二十三日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今天下午闭会。
叶剑英委员长主持了今天下午的全体会议。
几天来,委员们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和关于决定我国植树节的提请,酝酿讨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委员会的问题和法制委员会名单,讨论了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关于设立国家农业委员会等机构、任免一批政府部门负责工作人员和驻外大使的建议,讨论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人事任命的提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命的提议。
在今天下午的全体会议上,委员们听取了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的补充说明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听取了国家林业总局局长罗玉川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的补充说明后,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决定了三月十二日为我国的植树节;听取了乌兰夫副委员长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的说明后,决定设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并通过了法制委员会名单;批准设立国家农业委员会、林业部、农业机械部,批准农林部改名为农业部,将水利电力部分设为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任免了一批政府部门负责工作人员和驻外大使;任命了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乌兰夫、吴德、谭震林、邓颖超、赛福鼎、廖承志、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副委员长出席了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陈慕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列席了会议。
新华社北京二月二十三日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今天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法制工作。会议一致通过彭真为法制委员会主任,胡乔木等十人为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之相等六十九人为法制委员会委员。
会上,乌兰夫副委员长代表人大常委会就设立法制委员会一事作了说明。他说,中国共产党不久前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全国工作的着重点,从今年起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因此,从现在起,应当把建立和健全法制的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为此,需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拟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委员会,协助常务委员会加强法制工作。在前几天的分组讨论中,委员们对林彪、“四人帮”肆意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罪行进行了深入批判,深感不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我国的人民民主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就得不到保证。因此,在听取了乌兰夫副委员长的说明后,委员们一致通过了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并在分组讨论酝酿的基础上,通过了法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名单。
(附图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二月二十三日在北京闭会。
新华社记者 齐铁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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