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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委张步英等接受批评搬出宾馆 曾在宾馆吃住过的几位领导干部,最近已赔偿国家损失,并表示认真检查,改正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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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2-26
第4版()
专栏:新华社记者来信

阳泉市委张步英等接受批评搬出宾馆
曾在宾馆吃住过的几位领导干部,最近已赔偿国家损失,并表示认真检查,改正错误
阳泉市委张步英等同志接受批评、改正错误,已搬出阳泉宾馆。
批评中共山西省阳泉市委第二书记张步英等同志长期在宾馆吃住办公的新华社记者来信发表以后,中共阳泉市委在二月五日为此专门召开了常委会议,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市委认为这一批评是正确的;张步英和市委副书记常振华、罗陶然三同志都表示接受批评,愿作检查,立即改正。到二月十日,他们已将长期占用的宾馆房间全部交回宾馆使用。最近,张步英、常振华二同志因病住院不在阳泉;罗陶然同志在二月五日就已经搬回市委机关,和职工一起吃住办公,受到干部和群众的欢迎。
中共阳泉市委机关报《阳泉报》在二月六日刊登批评张步英等同志的新华社记者来信时,还转载了《解放军报》有关的编者按,并报道了阳泉市委对这一批评的态度:“要从这一批评中,接受深刻的教训,坚决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健全党的民主生活,接受群众监督,绝不搞特殊化,坚决防止和杜绝一切脱离群众的不良之风的发生。”
市委副书记罗陶然同志向记者说:“对我的批评是正确的,我不但要做深刻的检查,吸取教训,而且愿在经济上退赔,因为这不仅是执行国家的经济制度,而且会使我更深刻地记取教训。阳泉有些人为我们作辩护,这是非常错误的。”二月十二日,罗陶然同志还向省委和市委写了书面检查,要求给他以相应的处分。
在太原住院治病的张步英同志向记者说:听了广播,看了报纸,觉得记者的报道总的是对的,对自己是个很大的教育。我们长期住宾馆,造成的影响很坏,我已向省委和市委写信,要认真检查,接受教训;应由我个人负担的费用,我全部负担。
在榆次住院治病的常振华同志向记者说:党报对我们的批评,是对我们的爱护。我已向市委表示接受批评,改正错误;经济上该由我负担的,我全部负担。常振华同志对上次“记者来信”稿中失实的地方也提了点意见。他说他并没有女婿。记者经过认真调查核实,上次的稿中提到常振华全家到宾馆过元旦时,说有“女儿、女婿、儿媳等十一人,占用了五套房间”,实际是“他老两口和两个儿子、两个儿媳、两个女儿、一个孙子共九人,占用了五套房间”。其所以会有此出入,是因为常振华的外甥女婿时来时往,宾馆人员没搞清楚,记者又没有详细核实,这次应予更正。
曾在宾馆吃住过的市委几位领导干部,最近已向宾馆送去了钱和粮票,赔偿国家蒙受的损失。市委第一书记马杰同志和副书记罗陶然同志现在都住在办公室,吃在大食堂,密切了同群众的联系,群众感到高兴。
孙昭武 储少彬
(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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