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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的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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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3-01
第4版()
专栏:

编者的话
新《六十条》规定:人民公社要加强劳动组织,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实行定额管理、评工记分的制度;计酬的形式,可以按定额记分,可以按时记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实践证明,这是落实按劳分配政策,充分调动社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的有效措施。
但是,实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计酬,一定要在生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和统一使用劳动力这一前提下进行,而不能任意改变所有制,甚至闹拆队,发生争土地、争劳力、争耕畜、争农具、争水、争肥等现象。否则,将影响生产队这个基本核算单位的稳定,甚至会带来削弱集体经济的后果。梅县来信反映的拆队情况,是很值得注意的问题。
希望各级党组织加强领导,特别是要组织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新《六十条》,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农业的现代化建设搞得更快更好。
·编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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