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阅读
  • 0回复

罗共中央政治执委会讨论加强党群关系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改进群众信访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3-03
第6版()
专栏:

罗共中央政治执委会讨论加强党群关系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改进群众信访工作
新华社布加勒斯特二月二十八日电 罗共中央政治执委会二月二十七日在党的总书记尼·齐奥塞斯库的主持下召开会议,听取了罗共中央关于劳动人民信访工作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
罗共中央关于劳动人民信访工作的决议是一九七八年三月罗共中央全会通过的。决议为改进群众信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作了明确的具体规定。决议确保劳动人民有权揭露践踏党纪国法和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有权就改进国家和本单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向各级领导机关提出建议和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对群众信访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研究和处理,并向群众公布答复。决议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参加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乡、市、县的第一把手,政府部长,以及中央机关的其他领导干部每周接待一次群众来访;政府由第一副总理和副总理每月接待两次群众来访;党中央由中央书记每月接待两次群众来访。
罗共中央政治执委会会议认为,一九七八年的群众信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根据党的决议和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得到了改进,反映了党群关系日益紧密。信访中社会各阶层的许多群众在表示支持党和国家对内对外政策的同时,也揭发了各方面的许多问题,并提出了克服缺点,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会议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机关更加严格执行有关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的中央决议和国家法律,确保劳动人民更加全面和更加积极地参加领导整个社会。
会议还通过了一九七八年机器设备使用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改进党对公安和民警机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的决议,批准了关于贯彻按劳分配法的一些规定的法令草案,并处理了党和国家工作中的其它日常事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