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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粮食公司的送货车不该不贴印花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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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12
第4版()
专栏:

  长治粮食公司的送货车不该不贴印花税编辑同志:
山西、河北两省同是华北区辖境,为啥在印花税执行上不统一呢?最近有山西长治粮食公司向河南武安县供销社运粮的送货单数十件,均未贴印花,到武安后,被武安税务局查获,让其全部按件补贴了,并对该公司驻武收粮的同志谈,今后再来送货单要不照章贴印花,按漏税论。该同志当即向长治公司去了信,但到我发此信时已七八日了,长治公司尚未答复,而且发来的送货单仍照旧未贴印花。这问题不知如何解决,请你们解答。
读者 薛宝珠薛宝珠同志:
关于你所问的问题,经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答复如下:
山西与河北两省同属华北区管辖,印花税法是统一的。长治粮食公司运粮到武安县供销社所开送货单,应依照华北区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率表第十五项“运送契约单据”按件贴花。武安税务局令其全部补贴,并请该公司驻武安同志转达该公司以后须照章贴花是对的。长治税局没有检查该公司漏税,应当在工作上做检讨;而该公司仍不粘贴印花,这是不合法的。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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