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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得好的大队核算单位为何要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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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3-20
第2版()
专栏:来信

搞得好的大队核算单位为何要动?
编者按:继续稳定地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不轻率地改变所有制,是当前集中力量尽快把农业搞上去的一个重要保证。条件不具备,匆匆忙忙地搞基本核算单位的“穷过渡”,是不对的。同样,已经实行了大队核算的单位,象市头大队那样,经过九年的实践,生产发展了,群众也满意,就应当稳定下来,把它办得更好,而不要轻率改变。目前已是春耕大忙,管理体制不稳定,人心就不安定,生产势必受到影响。这个问题,应当引起各级领导同志的注意,及时向干部和群众解释清楚。编辑同志:
最近,我们公社和大队的一些干部为管理体制问题犯愁,拿不定主意。我们公社有六个大队,是一九六九年底转为大队核算单位的,至今已经有九年之久了。象这样的大队是否也要回到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体制呢?干部、群众对此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争论不下。
就以市头大队为例,双方的争论很激烈。坚持稳定大队核算的同志,归纳了一九六九年过渡以来的十大变化:一,粮食总产量由五十五万斤,上升到去年的一百五十三万斤;二,粮食平均亩产由三百多斤,增加到去年的一千二百三十斤;三,并队前各生产队向银行贷款一万六千余元,去年大队存款三万元;四,并队前集体财产不多,仓库只有一幢,如今有了九幢,还有畜牧场两个、拖拉机五台、动力机五台,固定资产达到三十余万元;五,林业方面,杉木林从三百五十亩增加到一千亩,毛竹从二十亩增加到一百二十亩,茶叶年产量从三千斤增长到二万五千余斤;六,社员每人平均纯收入由七十五元增长到一百二十八元;七,集体养猪由十余头发展到一百三十五头,去年平均每户卖给国家一头肥猪;八,队办企业从无到有,去年收入达十三万元,占总收入百分之四十;九,并队前大队没有搞过农田基本建设,近几年来,除了治山外,建设了二百五十多亩高产稳产田;十,一九七○年卖给国家二十二万斤商品粮,去年卖了四十四万斤。社员人均口粮每年六百斤,集体储粮二十三万斤。根据这十大变化,这些同志认为实行大队核算以后,各项生产、集体积累、社员收入、对国家贡献都有增长,说明搞得较好,应当继续坚持办下去,不应当改变。
可是,主张改为生产队核算的同志说,搞生产队核算,更有自主权,便于实行“四定一奖”,有利于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可以防止家大业大、浪费窝工的现象,还可以促使队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等等。
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希望讨论一下,统一认识。
福建省建阳县水吉公社
李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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