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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政治安定 保障人民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上海人民拥护市公安局《通告》 《通告》规定,集会游行时必须听从民警指挥,不准拦截火车,不准冲击机关,不准煽动闹事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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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3-26
第1版()
专栏:

维护社会政治安定 保障人民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上海人民拥护市公安局《通告》
《通告》规定,集会游行时必须听从民警指挥,不准拦截火车,不准冲击机关,不准煽动闹事等
新华社上海三月二十五日电 上海市公安局经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批准,于三月六日发布了关于维护社会政治安定,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通告》,受到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人们说:这个《通告》说出了我们的愿望,早应该这样办了。
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大大推动了上海市党内外民主生活的开展,各条战线的干部和群众思想活跃,越来越多的同志直陈己见,畅所欲言,民主空气日益浓厚。这为促进安定团结,实现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另一方面,林彪、“四人帮”践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破坏民主集中制的流毒还远没有肃清;我们工作中存在着发扬民主不够的缺点,也有极少数人利用我们发扬民主的机会,破坏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上海市公安局经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发出了一个《通告》。《通告》规定,集会游行时必须听从民警指挥,不准拦截火车,不准冲击机关,不准煽动闹事,除指定地点外不得在公共场所、建筑物任意张贴标语、海报、大字报,不准印制出售反动书刊画册。
《通告》指出,凡违反这六条规定,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劝告和制止。对极少数坚持不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城市交通规则》予以传讯;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通告》还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警惕、揭露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对极少数有现行破坏活动的罪犯,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这个《通告》发出后,立即在社会上和舆论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上海《文汇报》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为题,发表本报评论员文章,肯定《通告》有利于促进安定团结和保障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文章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发扬民主作风,党的优良传统得到恢复;越来越多的群众发扬民主精神,心情舒畅,干劲倍增。我们一定要继续大力发扬民主,这是毫不动摇的。同时,我们又要十分珍惜民主,坚决反对某些离开宪法原则讲所谓民主的错误倾向,引导人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解放日报》在一篇《编者按》中说:每个公民在行使民主权利的时候,同时必须遵守必要的义务,即维护整个社会主义社会所绝对必要的法律秩序。每个公民应该自觉遵守《通告》的各项规定,并且同违反《通告》的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
上海市总工会主任、著名全国劳动模范王林鹤,三月二十三日晚上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发表谈话。他说,上海市公安局的这一《通告》是维护社会政治安定,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社会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通告。我们工人阶级要广泛宣传《通告》,坚决执行《通告》,并同违反《通告》的现象作斗争,以保证党的工作着重点的转移,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上海市许多市民自觉维护《通告》。一天下午,有个青年在闹市区静安寺一家食品店旁的墙上乱贴海报,过路的一位老工人看到后,立即上前劝阻说:
“不能乱贴。”周围群众也以《通告》精神教育这个青年。有一个家住曹杨路的人,曾经翻印出售黄色照片和贩卖电影票。他看了《通告》,知道这是违法的,表示以后再也不干了。一个从郊区崇明县农场来的青年,春节回家常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看黄色照片。这次他向民警交出了私藏的黄色照片,表示要马上返回农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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