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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全体会决定不延长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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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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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全体会决定不延长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新华社北京四月三日电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不延长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决议。
会议还通过了任免事项。
乌兰夫副委员长主持了会议。
宋庆龄、聂荣臻、吴德、韦国清、邓颖超、赛福鼎、廖承志、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副委员长出席了第七次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耿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列席了会议。
新华社北京四月三日电 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在莫斯科签订、同年四月十一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将于一九八○年四月十一日期满。鉴于国际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由于并非中国方面的原因遭到践踏而早已名存实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一九七九年四月三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上通过决议,决定条约期满后不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黄华于一九七九年四月三日会见了苏联驻华大使伊·谢·谢尔巴科夫,将上述决定通知苏联方面,并重申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中苏之间的原则分歧,不应妨碍两国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保持和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为此,中国政府向苏联政府建议,中苏双方就解决两国间悬而未决的问题,改善两国关系举行谈判。(附图片)
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四月三日举行全体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不延长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决议。
新华社记者 胥志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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