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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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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4-12
第4版()
专栏:

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成立
新华社北京四月十一日电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最近成立国家外汇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领导,负责制订外汇管理法令,统一管理国家外汇,对一切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支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外汇收支的计划平衡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将在工作量大的省、市、自治区重要口岸设立外汇管理分局。未设分局的地方,外汇管理由中国银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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