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阅读
  • 0回复

莫斯科有什么理由暴跳如雷?——评苏联政府声明和《真理报》文章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4-17
第1版()
专栏:

莫斯科有什么理由暴跳如雷?
——评苏联政府声明和《真理报》文章
本报评论员
我国人大常委会于四月三日一致通过决议,鉴于国际形势已发生重大变化,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由于并非中国方面的原因遭到践踏而早已名存实亡,决定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期满后不延长。中国方面在将这一决定通知苏联政府时,重申了我国政府的一贯主张,即中苏之间的原则分歧不应妨碍两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保持和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并建议双方就解决两国之间悬而未决的问题,改善两国关系举行谈判。任何一个持客观态度的人都可以看到,中国方面为维护中苏人民友谊,改善两国关系,采取了积极的建设性的立场。
可是,苏联方面对待中国这一合情合理的立场采取什么态度呢?他们在四月四日发表政府声明,四月七日发表《真理报》署名亚历山德罗夫的文章,并在此后发表一些文章,对我国不延长中苏条约的决定进行无理的攻击。他们完全不顾事实,任意歪曲中苏关系的历史真相,恶毒诬蔑中国的对外政策,甚至用威胁的口吻,声称要中国方面“承担全部责任”,扬言要“作出相应的结论”。既然苏联当局讲了那么多极不严肃、极不负责的话,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作出回答。
人所共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我国建国初期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同斯大林同志谈判签订的。由于双方的共同努力,在五十年代前期,这个条约对于保障中苏两国的安全,发展两国人民的友谊和两国的建设事业,对于维护远东和世界和平以及促进人类进步事业,曾起过重要的积极作用。这一事实在史册上自将占有应有的地位。但是,后来,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中苏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个条约由于遭到苏联方面的践踏,早已名存实亡。中国方面考虑到这个条约已经不符合变化了的国际形势,不符合两国关系的实际情况,因此决定于明年期满后不予延长。苏联当局其实也完全明白,这不过是确认一个早已存在的、举世公认的客观现实,怎么谈得上是对苏联的什么“敌对行动”呢?苏联当局理应懂得,这个条约是由两个独立、平等的主权国家签订的。苏联当局对条约期满后延长或终止,并不拥有独家决定的权利。中国政府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条约的规定作出期满不延长的决定,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如果中苏条约在期满后只能延长,不能终止,否则就是针对苏联的“敌对行动”,苏联就有权进行威胁,这难道是符合国与国之间关系准则的吗?莫斯科如此出言不逊、暴跳如雷,难道不正好向全世界揭示了苏联当局的霸权主义逻辑和心理状态吗?
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是一九五○年二月十四日在莫斯科签订,并于同年四月十一日批准生效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条约以“共同防止日本帝国主义之再起”为其主要目标。在这之后,苏联和中国同日本的关系都发生了变化。苏联早在一九五六年就同日本发表联合宣言,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建立了外交关系。近几年来,苏联一再提出要同日本缔结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日两国于一九七二年九月实现关系正常化之后,一九七八年八月又签订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表达了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相处的共同愿望。在这种情况下,苏联当局居然振振有词、硬要继续保持这一目标主要针对日本的条约,这不仅是荒谬的,而且暴露了苏联当局满口“睦邻”“友好”是多么的伪善。
谁都知道,国际形势二十多年来经历了一个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的过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在所有这些变化中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莫斯科领导集团背叛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把社会主义的苏联蜕变为社会帝国主义,把爱好和平的苏联变成当代新战争的最危险的策源地,把苏联同中国人民友好的政策变成与中国人民为敌的政策。苏联领导这种政治上的蜕变,不能不给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斗争和国际工人运动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在中苏关系上,他们粗暴地践踏中苏条约的文字和精神,导致两国关系的日益恶化。一桩桩、一件件的事实,不容置辩地证明,中苏关系的“复杂化”和遭到破坏,是由于苏联领导堕落到了超级大国霸权主义和扩张主义的立场所引起的。这方面的事实,不胜枚举。
六十年代初,正值我国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时刻,苏联政府用突然袭击的手段,单方面宣布撤走全部在华苏联专家,撕毁两国签订的几百个协议和合同,给我国的经济建设事业带来了严重的破坏。这难道能说是对待一个盟国的友好互助行为吗?
苏联方面曾在我国边境省份制造暴乱,一再侵入中国境内,挑起武装冲突。苏联方面还不断对我进行颠覆活动,增加在中苏边境的武装力量,同蒙古签订矛头针对中国的军事条约,派兵进驻蒙古,对中国进行武力威胁,这难道是“恪守”条约“各种义务”的表现吗?
近年来,苏联当局策动和支持越南当局反华排华,向中国提出领土要求,挑起边境武装冲突。去年底,苏联同越南当局签订了带有军事同盟性质的“友好合作条约”,使越南当局有恃无恐地发动侵略柬埔寨的战争,加紧对中国边境的武装侵犯。在我边防部队被迫对越南侵略者进行有限的自卫还击以后,苏联当局对中国人民进行恶毒的诬蔑和赤裸裸的恫吓。中国人民不是神经衰弱的人。我们没有理睬你们这一套。请问苏联领导,当你们口口声声叫嚷要援引苏越条约对付中国的时候,你们心目中还有一丝一毫中苏条约的淡淡的影子吗?
有必要指出,苏联方面在声明和文章中用了不小的篇幅,吹嘘苏联如何在五十年代“保卫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利益”以及在朝鲜战争中和中国建国初期经济建设方面给予援助。言外之意无非是,没有苏联的保护,中国就无法活下去了。这种把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说成是苏联保护中国条约的论调,是典型的帝国主义、大国沙文主义的表现。我们从没有忘记,在斯大林同志领导下,苏联政府和人民曾经给予中国人民以援助,但是硬要把这种援助描绘成单方面的恩赐,起什么“决定性”作用,那就是对历史的粗暴歪曲。援助从来是相互的。就拿朝鲜战争来说,朝中两国人民并肩作战,不仅仅是为了保家卫国,而且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也是为了捍卫包括苏联在内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安全。众所周知,在这场战争中,朝鲜人民和中国人民付出了生命和鲜血,苏联向中国提供了一部分武器,但并不是无偿的。苏联当局后来趁中国经济困难时期,向中国逼债。中国人民提前付清了全部本息。苏联政府声明说什么“有必要提一提真实情况”,为什么对这方面的真实情况却讳莫如深呢?
还必须指出,尽管苏联当局决心破坏中苏关系,中国方面为维护中苏两国人民的友谊和两国的正常关系,曾经作过多次认真的努力,只是由于苏联当局顽固地坚持错误,没有取得什么结果。在一九五六年苏共二十大以后的相当长时期中,我们曾多次通过内部途径向苏联领导提出规劝,希望他们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一九六四年赫鲁晓夫下台后,周恩来同志率党政代表团赴莫斯科,苏联领导却粗暴地宣称丝毫不改变赫鲁晓夫的反华政策。一九六九年,中苏两国总理在北京就维持边界现状、避免武装冲突、双方武装力量在争议地区脱离接触,达成了谅解。中国方面根据这一谅解提出的维持边界现状协定草案,包括了后来苏联一九七一年提出的关于不使用武力条约和一九七三年提出的关于互不侵犯条约的基本内容。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十年时间过去了,苏联方面始终不愿履行两国总理达成的谅解。
这些重要事实充分说明,应对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名存实亡以及期满后停止生效“承担全部责任”的,不是中国而是苏联领导。
苏联当局现在装出一副要保留和延长中苏条约的样子,与此同时,他们却又给中国加了一大堆吓人的罪名,什么“反苏主义”、“大国霸权主义”、“扩张主义”,“背叛了”“革命、和平与社会主义”,建立了“军人官僚专政”,等等。试问,你们声称要同这样“十恶不赦”的国家保持“友好、同盟、互助”的关系,难道不感到言不由衷吗?显然,你们要延长条约是假,欺骗人民,借题反华是真。
中国人民一贯珍视中苏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并为维护这种友谊作出不懈的努力。这次我国人大常委会在作出期满后不延长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决定时,对中苏关系采取了严肃、负责的态度,没有纠缠历史旧账。我们坚持两国原则分歧不应影响双方保持和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的一贯主张,并且提出了就解决两国悬而未决的问题,改善两国关系举行谈判的建议。我们的主张和建议是完全符合中苏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的。事态究竟如何发展,取决于苏联当局。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