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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个人利益 反对个人主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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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4-20
第4版()
专栏:

关心个人利益 反对个人主义
张良杰
“四人帮”横行时,人们是不敢谈个人利益的,一谈就被扣上个人主义的大帽子。现在敢谈了,冲破了林彪、“四人帮”设置的禁区,这是好现象。无产阶级讲的个人利益,与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个人主义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我们在关心人民群众个人物质利益的时候,要反对少数人闹个人主义的错误思想和行为。
现在,在少数人的口里,“关心个人利益”成了他们闹个人主义的一个挡箭牌。比如,有的人干工作讲价钱,挑挑拣拣,斤斤计较,奖金多的抢着干,没有奖金就不干,不是各尽所能,按劳付酬,而是按酬付劳。你若是批评他,他就问你到底关心不关心个人的物质利益?有的人离开生产讲生活,不顾客观条件是否允许,不体谅党和国家的苦衷,经常拿一些现实还无条件解决的问题,甚至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去纠缠领导,强领导之所难。你不解决他的问题,他就闹,就说你不关心个人利益。
这都说明对于什么是我们所应当关心的正当的个人利益,什么是应该反对的个人主义,这个界限大有分清的必要。
诚然,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党和国家应当关心群众的生活,要给劳动者以看得见的物质利益,在按劳分配的范围内,劳动者正当的个人利益,应当受到保护,应当给予热情的关心。党和国家以及各个方面正在这样做。但是我们不能离开国家利益、集体利益谈个人利益。我们所说的应该受到党和国家保护的正当的个人利益,是指每个劳动者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一致的个人利益。如根据按劳分配原则,给贡献大的劳动者以更多的物质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相应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物质生活等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但有时也会发生矛盾。在发生矛盾时,有两种态度,一种是能够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而另一种则要求牺牲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以满足其个人利益。后者的特点是个人第一,我字第一,利己第一,所以个人主义也就是“个人第一主义”。象上面列举的极少数人的所作所为,表现尽管有所不同,但都是把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之上,或者单纯从个人利益出发,不顾甚至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种个人主义是应当反对的。
毫无疑问,在关心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批判“四人帮”的极左路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四人帮”把个人物质利益列为禁区,提到奖金就批,谈到福利就卡,见到关心群众利益的干部就整,搞得人们噤若寒蝉,谈“利”色变。他们鼓吹什么“越穷越革命”,鼓吹“唯意志论”,似乎八亿人民没有饭吃没有衣穿也没有关系,反正可以吃“意志”,穿“意志”,这纯粹是反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阶级斗争都以一定的物质利益为目的的。马克思主义不仅不反对关心劳动者的个人物质利益,而且强调应该给劳动者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利益。我们党和国家的宗旨就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革命的最终目的是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如果象“四人帮”鼓吹的那样,国家只能穷,人民只能喝西北风,那还算什么社会主义?关心正当的个人物质利益,将使劳动者把企业的经济效果与个人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增强他们对国家利益和企业生产的关心,调动起积极性,为社会主义多创造财富。
在讲个人利益的时候,要坚持反对个人主义。如果一味地追求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地追求个人利益,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之上,那就是搞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产生和形成的一种意识形态,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来说,它是一种腐蚀剂,具有很大的破坏力。不坚决反对个人主义,社会主义建设,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试问,如果象极少数人那样只要个人利益,不讲国家利益;只要组织照顾,不讲组织纪律;只要权利,不讲义务,甚至为了他的所谓“至高无尚”的个人利益,聚众闹事,纠缠领导,冲击机关,不惜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那还怎样组织生产?社会化大生产的这部大机器还怎么有效地开动起来?因此,我们既要强调关心正当的个人利益,也要强调反对个人主义。
搞个人主义必然损害国家的利益,损害集体的利益,也就是损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一个共产党人,一个革命者,应当以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为第一生命。现在,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就在其中。有了四个现代化,才有个人生活的日益提高。但四个现代化是要通过艰苦劳动干出来的。我们要学习毛主席、周总理、朱委员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苦在人先,乐在人后的崇高品德,顾大局,朝前看,处处以国家利益为重,事事为四化着想,抵制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把革命热情、充沛精力倾注在四化建设上,在新长征中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原载四月十六日《长江日报》,本报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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