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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能把物质利益同个人主义混为一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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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4-20
第4版()
专栏:

决不能把物质利益同个人主义混为一谈
吴光田
改善生活的愿望是应当尊重的。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林彪、“四人帮”漠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应当坚决反对的,但是,任何社会生活的改善总是受生产的制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的物质条件,不能超越物质条件的可能求得个人生活的改善。我国是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国家一时还不可能拿出更多的财力物力用于改善人民的生活。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提高,只能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地进行,不可能一步登天。生活的低标准以及现行的低工资制,是适应我国生产水平的。在我们这样的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里,最根本最迫切的问题是改变生产力的落后状态,迅速实现四个现代化。现在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更需要的是吃大苦、耐大劳,自我牺牲精神和革命英雄主义。我们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和人民,既不能靠掠夺别国人民过日子,也不能凭侥幸、恩赐改善自己的处境,只能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自己勤劳的双手造成富裕和文明的新生活。
在推行奖励制度中,出现少数人片面追求奖金的现象,并不是奖励制度本身有什么过错。奖励是鼓励人们各尽所能,多劳多得,而不是鼓励人们离开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去谋求个人利益,因此,它与个人主义并无必然联系。但是,它却说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奖励制度,必须坚持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奖励出现的新问题做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发扬顾大局识整体的革命风格,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发扬不为名、不为利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
(原载四月十三日《辽
宁日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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