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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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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4-27
第4版()
专栏:来信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编辑同志:
报纸上揭露批评了山西考生王小平在一九七七年高考中的舞弊行为,这对维护高考制度、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很有意义的。
一个考生,对监考人员竟然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徇私舞弊,肆无忌惮,凭什么有这样大的“特权”?很清楚,“特权”来自他的老子。共产党员应是人民的勤务员。但是,这个“高干子弟”,颇有一点“高衙内”的味道。这在无产阶级先锋队的组织内,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不是很应该发人深省吗!
我们听说,王小平说过:“推荐的时候,我想上哪个大学,就上哪个大学!”不错。“四人帮”横行时,大学招生名义上是“推荐”,实际是走“后门”成风。当时,象他这样有“特权”的人,确是可以“想上哪个大学,就上哪个大学”的。但是,这一套早已为广大群众所深恶痛绝。粉碎“四人帮”以后,恢复了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制度,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衷心拥护,因为这样有利于杜绝走“后门”。但是,一些如王小平这样的人,还是利用他们的“特权”,徇私舞弊,破坏高考制度。他们的手法主要有三个:
一、如王小平一样,在考试中舞弊。
二、查阅试卷,本是要发扬民主。但是,去年有的人利用制度尚不完善之隙,通过“关系”,或偷换试卷,或公开加分。
三、只要参加了体检,就千方百计,通过“后门”,塞进学校。
当然,恢复高考制度以后,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严以律己,遵守党纪国法,令人敬佩。但是,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者,也并非个别。因此,有必要把这些违背党纪国法的丑恶现象揭露出来,发动群众,加以铲除。
两年来,最使招生工作人员头痛的就是一些领导人交办的“条子”。很明显,如果完全符合招生规定,根本不需要“条子”。既然不符合规定,就不应该办。但是,不办,又担心这些领导人以后给小鞋穿。因此,最近不少地方都出现招生人员不愿意干招生工作的现象。我们认为:不只普通党员、干部、群众要遵纪守法,领导干部更要带头遵纪守法,恢复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否则,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怎能肃清,我们又怎能取信于民。在社会主义国家,绝不能搞封建社会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那一套。
王显明 宋葆初 杨学为
赵亮宏 吴世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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