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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积极建设蚕桑生产基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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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06
第2版()
专栏:

浙江省积极建设蚕桑生产基地
编者按 浙江省的这篇报道,提出了两条重要经验:一是敢于面对现实,从总结前些年蚕茧生产下降的教训中觉悟过来;二是从本地的实际出发,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建设蚕桑生产基地,调整发展蚕桑生产的政策,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实行科学养蚕。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国,物产丰富,品类繁多,许多地区的特产驰名中外。但是,这些年来,不少有名的特产发展缓慢,有的甚至产量下降。我们建议有关地区参照浙江的办法,揭露矛盾,正视问题,总结经验,制订农业生产发展的长远规划,立足当前,采取有效的措施,迅速恢复和发展本地的特产。
本报讯 本报记者卜玉超报道:浙江省采取积极措施,在吴兴、桐乡、海宁、德清等二十一个蚕桑重点县着手建设蚕桑基地,逐步实现蚕桑的区域化、专业化生产,使全省蚕桑生产得到恢复并有一个新的发展。
浙江素称“丝绸之府”,是我国著名的蚕茧重点产区,蚕茧总产量常年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但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加上本身工作中的毛病,蚕茧生产的位置几年来一直没有摆正,有的毁桑造田,削减管理桑田的劳动力和肥料;有的桑园采摘不善,致使桑林衰退;不少地方政策不落实,奖售不能兑现,养蚕无定额、无责任制,没有落实按劳分配的原则,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造成蚕茧生产连年减产。去年总产量只有九十三万担,比一九七七年减少十一万担,比解放以来产量最高的年份减产二十一万担,去年蚕区社队要比上年减少收入一千八百万元。
蚕丝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原料,又是蚕茧产区社队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政策不落实,放松养蚕,于国于民都是不利的。因此,去冬以来,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蚕区地、县的领导部门,先后召开蚕桑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政策,提出措施,积极恢复和发展蚕桑生产。
建设蚕桑基地。在蚕桑重点产区,实行粮桑并举,有关部门进行资金、物资扶持,尽快建成一批万担茧公社、千担茧大队;在新产区建设一批集中成片、旱涝保收的桑园基地。如蚕桑集中老产区吴兴县,既建设“吨粮田”,又建设“两百斤茧”的桑园。开春以来,全县新种桑树四百三十二万多株,改造老桑园、开辟新桑园五千零七十余亩。同时,在新围垦的海涂、新开发的黄土丘陵及溪滩地,有计划地发展一批新桑园。省革委会决定拨出一百万元作为扶持资金,对去冬今春集中成片新建桑园,每亩补助十至十二元。各地大抓桑苗的培育工作,全省稳定培苗面积八万亩,以保证每年发展新桑园十万亩、改造老桑园二十万亩的需要。三月初,为了给桑园施上催芽肥,省有关部门及时将一万五千吨化肥拨运到了产区。另外,还准备供给重点产区四千台喷灌机,增拨钢材和木材进行必要的蚕室建设,提高桑园抗灾能力和改善养蚕生产条件。
调整蚕桑生产政策。浙江省从今年起对蚕桑生产实行“两定一奖”,即国家对社队定桑园面积、定蚕茧收购任务,超过收购任务投售部分,适当加价;保证奖售兑现。在不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允许社员养蚕。社员把蚕茧卖给国家,奖售标准同集体一样。公社、大队除了种桑养蚕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搞烘茧、缫丝、织绸。国营丝厂逐步转向以生产绸缎、服装、印染和高级厂丝为主,把大部分的茧子让给社队丝厂去缫丝,把一部分普通丝绸生产逐步转移给公社绸厂,增加农村社队收入。蚕区社队还根据本地实际,认真改进种桑养蚕的管理制度。嘉兴地区的社、队普遍建立和健全了“四定一奖”(定产量,定产值,定工分,定成本,超产奖励)的养蚕责任制;对桑地削草、桑园开沟及做茧簇等农活,实行定额管理,按劳计酬。政策好,劲头高。全地区种新桑五千四百三十多万株,更新改造和成片新种的桑园四万九千多亩。
认真总结经验,实行科学养蚕。海宁县钱塘江公社云龙大队实行科学种桑、科学养蚕,亩桑产茧连续超过三百斤。桐乡县坝桥大队一手抓粮,一手抓桑,粮桑并举,全面增产。浙江省有关部门认真总结他们的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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