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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分配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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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06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大学毕业分配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四月二十一日社论《敬告父母们不要贻误子女前途》,提出了一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联系到当前应届大学毕业生分配工作中的一些不良现象,我们觉得报纸上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报道。
我们在采访中,听到一些大学的同志反映:有不少学生、家长不愿意服从国家的统一分配,要求学校“照顾”留在“天、南、海、北”(指天津、南京、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北京某大学的一位同志十分感慨地说:“我们学校从一九五三年到一九六五年,十三年毕业了一万八千人,只有几个人在宣布毕业分配方案时,表示不服从国家分配。而近两三年,宣布分配方案之后,赖着不肯走的,每年总有五、六十人。今年有一个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中,只有一个人明确表示无条件服从分配。”据这所大学的调查,全校二千多名毕业生中真正属于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等应予照顾的,只有十二、三人;有较大困难可以照顾的也只有十四、五人。其他大量的是因未婚对象关系或不愿意离开家乡而要求照顾的。现在有一种倾向:家在北京的,不愿意离开北京;家在外地的,也想留在北京;父母调入北京的,子女要分在北京;父母已调出北京的,子女也要留在北京。这些情况说明,由于林彪、“四人帮”的思想毒害和对青年一代长期缺少思想教育,部分青年学生确实滋长了不关心国家利益的不良思想。如不及时引起注意,加以教育和引导,后果将是严重的。国家有计划地培养人才,就要按计划进行分配。如果不服从分配,都要国家照顾,那谁来照顾国家呢?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有少数领导干部不仅不对自己的子女进行服从国家需要,志在四方的教育,反而向学校和主管分配部门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个别同志甚至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走后门”,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例如,有一个学生,按原方案应分配到边疆。但不久前,中央某部直接给学校去了一函,称:“经协商同意将你校××专业应届毕业生××分配在我部工作,请介绍来我部报到。”学校向这个部的干部部门探询变动的原因,答复是:“该生的父母都已调来我部工作,身边无子女,需要照顾。”实际上,这个学生的父亲现仍在边疆某地工作,母亲也不在北京工作。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有些领导部门的同志办事不讲党的原则,以所谓“老上级”、“老部下”、“老战友”的关系为这些不正之风发放“通行证”。他们利用国务院有关文件中“地区部门相互之间的个别调剂,可自行协商解决”这句话作根据,到处活动,造成有关用人单位一方愿要,一方愿放的“合法”假象。比如,某部多次到某大学联系,要求将该校一个应届毕业生照顾分配在北京,唯一的理由是这个学生是“我部某局长的儿子的未婚爱人”。学校的同志十分气愤地说:“现在‘走后门’是越走越巧妙。我们辛辛苦苦做思想工作,有什么用?干部子女带头不服从分配,其他学生也纷纷要求照顾。这工作怎么做呢?”他们的话引起了我们的深思。在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全国人民一心一意为四个现代化建设出力的时候,有些干部却忘掉了国家前途,忘掉了党的利益,这同党的三中全会精神,是多么不协调啊!他们这些作法,也害了自己子女——要他们走什么道路啊!
鉴于上述情况,一些大学的同志建议:
一,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对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勉励他们向老一辈的革命家学习,胸怀全局,放眼未来,坚决服从国家的统一分配。二,有关毕业分配的问题,一律交有关机构按政策办理,领导同志个人不要直接批示处理意见。三,要从政策、法令上作出必要的规定,限制和杜绝“走后门”的不正之风。四,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专门小组,检查处理领导干部搞特殊化和“走后门”的问题。
柯雪 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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