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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基本建设审批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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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12
第1版()
专栏:

严格遵守基本建设审批制度
本报评论员
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和基本建设的自身特点,要求对每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厂址选择、工矿区规划、工程设计以及开工报告,都要按照隶属关系,实行对党对人民认真负责的审批制度。实践证明,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制度能否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各项审批工作搞得是否正确,是否合理,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有计划按比例地高速度发展,关系着四个现代化建设步伐能否加快。
由于林彪、“四人帮”的破坏干扰,形而上学猖獗,唯心主义盛行,多年来不少基本建设项目没有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制度,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造成了基建周期拖长,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下降,甚至根本不能正常生产等严重后果。基本建设战线越拉越长,投资效果越来越差,国家的财力物力浪费惊人,甚至国民经济出现比例失调,都与未能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认真搞好审批工作有着很大关系。一个大型水电工程,或输油输气管道,或钢铁联合企业,或铁路,或机器制造工厂等等,如果不严格遵守和执行应有文件审批制度,不搞好审批工作,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循序而进,只凭主观愿望,轻率、仓促上马,那就会使价值几亿甚至更大数量的国家财富付诸东流。迄今为止,这种事例当然不是一个两个、三个五个。可是应当想到,浪费一亿元究竟意味着什么?搞经济工作的,就得要算账。浪费一亿元,等于十亿斤粮食被倒入大海,等于二百万人一年的口粮被火焚毁,等于两三万建筑工人辛辛苦苦干一年所完成的工作量,等于两万户职工住宅被废掉。算算这样的账,或许会使经办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一些同志,特别是那些情况不明决心大的领导同志们深思。
严格遵守基建项目的审批制度,切实搞好审批工作,首先要求所有建设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办事,认真做好基本建设的前期工作。事先要做好经济调查和综合平衡,在落实资源、原材料、燃料、动力和交通运输等协作配合条件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在提出厂址选择报告之前,要组织力量进行预选,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技术经济综合分析,进行多方案比选,决不能草率决定。凡是送请上级领导机关审批的计划任务书、厂址选择报告、工矿区规划、工程设计和开工报告,在文件内容、深度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一定要防止和坚决纠正那种违背审批制度要求的现象。没有查清资源,就定了建设规模,动工兴建;不经认真调查研究和比较,不考虑城市规划要求,就仓促定点;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等协作条件不落实,就盲目编制计划任务书;没有全面研究建设方案,没有报批计划任务书,就仓促签订合同;等等,都是十分有害的。
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搞好审批工作,需要层层努力,层层把关,各级有关领导同志的责任更大。审批一个建设项目的文件,会有一个过程。但是,最后往往由有关领导同志来决定。重大的项目,在领导同志下决心时,最好采取“几堂会审”、集体决定的办法,不采用个别打圈同意的办法。批一个“同意”,或者画一个圈,就是一个判决。而这个判决符合不符合客观经济规律,是否有利于四个现代化建设,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要靠客观实践的检验。在文件上批一个“同意”、画一个圈,是一种责任制。工人有责任制,农民有责任制,技术人员有责任制,领导干部也有责任制。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一件件事情,解决一个个问题。各级有关领导同志在审批建设项目文件、最后画圈时,要冷静地考虑各方面情况,尊重科学,深思熟虑,对党和人民绝对负责。切不可头脑一热,心血来潮,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切不可图本位、循私情,切不可固执己见,一板定案。
搞好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工作,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无论在编制建设项目送审文件或者在领导部门审批的过程中,都要反对那种不作调查研究,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的瞎指挥。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路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应当承认,林彪、“四人帮”多年干扰破坏,什么都被搞乱了,要恢复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同样,恢复和贯彻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各种章法、制度,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搞好基本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工作,还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是,基本建设搞了二十多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可说是已经不少了。我们一定要尽可能地利用国内外的经验,充分利用工人、农民、工程技术人员的实践经验。他们的经验对领导上正确处理问题有极大用处。有些大中型项目定了以后,许多群众来信来访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和合理主张,这就是个证明。在包括审批建设项目各项文件在内的整个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过程中,永远不要忘掉请教群众和各方面的科学技术专家。还要特别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只有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才能坚持实事求是,把审批工作越做越好。当然,即使这样做了,也还有可能出现某些偏差和错误,造成一定的损失和浪费,仍需付出一点“学费”。但是,这种“学费”总是越少越好。决不能以为总得付出“学费”,就不作深入细致的工作,轻率决定。
不少事实表明,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制度的,一个主要表现形式是用专题专项报告代替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审批文件。这种专题专项报告,内容往往比较简单,不完全符合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的规定要求,会带来不应有的错误和损失。中央一再号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国务院三令五申严格控制兴建楼堂馆所,可是一些大礼堂、办公楼、招待所仍在不断地兴建。有的规模越搞越大,标准愈来愈高。可见,非得坚决维护和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文件审批制度不可。我们自己制订的基本建设章程、制度,自己立的法,切不可自己去破坏。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切实搞好审批工作,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把好关,注意调查研究,加强综合平衡。许多事情,从一个方面看,有道理,需要办,而从全面综合平衡看,就不一定办得通,就没有条件办那么多。这就要求综合部门,既要考虑各方面的需要,又要根据各种条件的可能,加以妥善安排。
今后,凡是新建项目,包括引进项目,不论是中央和地方哪位领导同志批的,计划部门有权进行综合平衡。能办的就办,不能办的就提出意见。要按照制度办事,否则,一拥而上,看起来好象快,实际上欲速则不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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