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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老企业改造让点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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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12
第2版()
专栏:工作研究

要给老企业改造让点路
新华社记者
记者最近在工业部门采访,听到不少同志在谈论一个共同的问题:现有企业由于缺少资金进行改造,不能充分发挥潜力,他们热切主张有关方面安排基本建设投资时给现有企业的挖潜革新让点路。
建国以来,经过将近三十年的建设,我国工业的固定资产增加了二十多倍,现在的基础是相当可观的。利用好这个基础,通过挖潜、革新、改造,充分发挥现有工矿企业的作用,是加快工业发展速度的一条重要途径。石油部门的炼油厂几年来利用大修期间进行技术改造,使原油加工能力比原来增加了一千万吨,花的投资只相当于建设同样能力的新炼油厂所需投资的四分之一,而且一般都是当年见到效果。开滦煤矿和化工、机械等部门一些企业的经验说明,增加同样大的生产能力,对现有企业挖潜、革新、改造,比建新厂既快又省,大约可以少用三分之一的投资和一半的设备。
然而,对于这样合算的事情,多年来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尽管我们一再讲革新、改造现有企业的重要性,但在安排计划时却往往把它挤到了一边。
比如化工部门,早在一九七五年就总结了兰州化学工业公司进行挖潜、革新、改造的经验,并提出一九七六年用九千多万元投资搞十四个大中型革新、改造项目的方案。但是这个方案并没有被批准,一九七七年依然是纸上谈兵。一九七八年情况稍好一些,拨款一亿多元,不过这笔钱还不到当年化工基建投资的百分之十。
有的同志对现有企业挖潜、革新、改造的态度,确实象许多同志说的那样:讲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没钱没料,很难纳入计划渠道。有的同志热衷于盖新厂,很少关心现有企业的更新改造,很少帮助解决更新改造所需要的投资和技术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反常的情况:现有的工厂企业无力改变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的局面,基本建设战线却越来越长,国家有限的资金被大量地耗费在不断增加的“胡子工程”上了。
工厂的折旧费是用来更新设备、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工业发达国家为了搞好设备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固定资产每年的折旧费同固定资产的比率都是比较高的,大体上在百分之十左右。我国工业企业的这种比率平均不到百分之四,相比之下,比例太小了。但就是这为数不多的一点折旧费,从中央部门到省市,还要层层提成,并把其中很大一部分拿去建设新企业。例如一九七八年,中央部门提取企业折旧费二十六亿元,就有二十二亿用来搞基本建设去了。当然在基本建设中有一部分是属于现有企业革新、改造的项目,不过这一部分所占比重是很小的。由于资金少,缺乏更新改造的能力,我们的不少工业企业设备“超期服役”,厂房失修,影响了生产能力的发挥和生产的安全。
有的同志说:你要企业不断挖潜,就要给企业挖潜以必要条件,“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行的。现有企业是我们进行新长征的根据地,对它们进行革新改造,使之不断发挥潜力,才能为新的基本建设积累更多的资金,提供更多的设备和材料,发展速度才能加快。不少工业部门和企业的同志强烈要求增加改造现有企业的费用,使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当然,现在进行挖潜、革新、改造也要体现调整的方针。挖潜、革新、改造的重点,应当放在煤炭、石油、电力、运输、邮电、建筑材料这些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上,特别是要放在市场需要和见效快、积累多的轻工纺织上。为了搞好这些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有些工业部门的同志建议从安排国家计划入手,在三个方面采取坚决的措施:
第一,提高企业折旧费的比例。这笔钱一半以上归企业自行支配,集中到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那一部分,要保证用到企业的更新改造上,不能挪作他用。
第二,从每年的国家财政预算中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企业改造的专项费用。这笔钱由中央部门和地方各级工业部门统一掌握,统筹使用。
第三,改造现有企业所需要的设备、原材料也要纳入国家计划,确保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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