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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绝不能容忍肆意挥霍浪费国家财产 各地读者写信,对吉林省外贸局原副局长王震宇的犯罪行为表示十分愤慨,许多人要求赔偿损失,追究刑事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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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13
第3版()
专栏:

人民群众绝不能容忍肆意挥霍浪费国家财产
各地读者写信,对吉林省外贸局原副局长王震宇的犯罪行为表示十分愤慨,许多人要求赔偿损失,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社北京五月十二日电 新华社在四月二十日播发的《吉林省外贸局原副局长王震宇借接待工作大肆挥霍浪费,受到党纪处分》的消息,在《人民日报》和全国各地报纸发表后,许多干部、群众纷纷给新华社和报社写信,对王震宇肆意挥霍国家财产的犯罪行为表示十分愤慨。
吉林省长春第五百货商店营业员喻日令、郝丽君、吴玉芬、李志杰表示:我们想四化,盼四化,拚命为四化多作贡献。为了回收有用材料支援国家建设,卖牙膏的同志为了节约一点点小牙膏皮,代顾客切牙膏头,去年收集了一年,才收了八斤多重。我们象燕子垒窝一样,一点一滴为国家积攒财富,而王震宇却肥吃肥喝,象耗子打洞,专挖社会主义墙脚。我们大伙节省一年的,还不够他一口吃的。在他身上那里还有一点共产党员的气味!
《陕西日报》一位读者一边读这条消息,一边挥笔怒书:“令人气愤至极!”“这是四化的死对头!”“咱们这个大国还很穷,怎能受得了那么多坏老鼠的糟蹋!”他气愤地写道:“吃了就得吐出来”,“让他补偿国家损失”。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武装部王朝龙在来信中痛心地说:“从王震宇事件中我们看到,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某些部门和单位已被糟蹋得不象样子,勤俭节约的传家宝已被某些同志抛到九霄云外。”他建议各级领导要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榜样,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法纪教育,把艰苦奋斗的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去。
许多群众来信都认为中共吉林省委处分王震宇的决定,申张了正气,打击了歪风。有的读者认为,王震宇这样滥用职权,大肆挥霍浪费,一次接待七个客人二十天就花掉二万六千多元,抽了三百零八条高级香烟、喝掉近一吨酒、二十五斤茶叶,是十分惊人的。对王震宇的处分太轻了,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八四○信箱读者陈尚义、刘森、周芳麟在来信中说:“人民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放在这些人手里,仅二十天工夫就花去了五百名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或相当于一百个农村劳动力一年的收入。这样的犯罪分子不给予经济上的制裁不足以平民愤。”上海《解放日报》一位读者在信中说:“我们认为仅仅给王震宇以撤职的处分是不够的,必须明确宣布不能让他再担任重要的领导职务,国家所受损失必须要他赔偿。”北京一○二一信箱吴树仁来信提出:“偷盗、贪污和挥霍浪费没什么两样,对这样的
‘领导干部’应给以法律制裁。如果我们的法律章程还不健全,为什么不能制定这一条?”
正在参加吉林省纪律检查工作会议的同志看到消息后,结合本身工作,广泛地发表了意见。中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副书记申昌淳、中共珲春县纪委副书记厉衡说:王震宇这件事不是孤立的,它反映了一种不健康的社会风气。我们要抓住这些问题,把党风整顿好。
曾直接参加处理王震宇问题的吉林省纪委的同志说,在处理王震宇问题时,他们遇到不少阻力。在省委支持下,用了半年时间,排除了种种困难,才将问题基本弄清。他们深深体会到:“要整顿好党风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们纪检干部,一定要坚持原则,刚正不阿,要有‘五不怕’的革命精神,才能做好整顿党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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