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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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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14
第3版()
专栏:

“小姑”小议
拾风
把文艺部门的领导人同创作人员之间的关系比做婆媳关系,本来并不贴切。但比喻总是蹩脚,听者只应正确体会比喻者的立意,无非希望领导人不要象封建社会常见的恶婆婆那样专制、苛刻,要善待创作人员,做个“开明婆婆”。我想,这个比喻还是好的。
由此及彼,想再来个“好有一比”。在婆媳之间,还有小姑这一特殊人物。小姑贤,婆媳关系往往融洽;反之,小姑奸刁,无事生非,媳妇日子很不好过。“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活画出做媳妇的对待小姑的惶恐心情。旧时姑嫂矛盾较多,在通常情况下,小姑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也是封建家庭小姑的地位决定的。
文艺部门的领导人,究竟不象做一家一户的婆婆那样简单,媳妇是很多很多的。婆婆当家,当然不可能事必躬亲,对媳妇们的情况的熟悉和了解,需要通过各种渠道来取得。小姑也是不可少的。情况明,然后才可能有针对性地进行领导。因此,如实反映情况,对小姑来说,非常之重要。如实,是实事求是,有好说好,有坏说坏,有几分说几分,不能掺杂一点个人的好恶爱憎。不顾事实,投婆婆之所好,或者歪曲事实,挟嫌诬陷,那都是极坏的。婆婆轻信小姑的不符事实的情况,轻率判断一件事或一个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例子有的是。
可见要做“开明婆婆”并不容易。对小姑的话,只能又听又不全听,又信又不全信。千万不要因亲近而轻信。撇开小姑奸刁蓄意制造假情况的因素不谈,即便小姑自认反映了客观,但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其本质常为现象所遮盖,一时不易暴露,把现象当本质来反映,虽然未必出乎恶意,但也可能不实。因此也是不能全信的。首先要尊重媳妇,平等相待,这是前提;同时,对身边小姑反映的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尤其是对人对事作出至关重要的决定时,最好能迈开双脚到媳妇中间走一走,听一听,调查研究一番,那样可以辨明情况的真与伪,也可以识别小姑的贤与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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