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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支行按经济合同提供贷款 优先贷款给执行经济合同好的工商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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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15
第2版()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支行按经济合同提供贷款
优先贷款给执行经济合同好的工商企业
据新华社昆明五月十四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支行,对工商企业按经济合同提供贷款,促进工商企业认真按经济规律办事,讲究经济效益。
多年来,昆明市支行对工商企业的贷款都是单纯按生产计划、商品流转计划发放。去年他们通过调查,认识到这种贷款方式掩盖了供、产、销不衔接的矛盾,使一些产品没有销路的工厂也得到贷款,盲目生产,造成积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昆明市支行逐步实行按经济合同提供贷款。执行合同好的优先贷款,对不执行合同或合同执行不好的停止或减少贷款。半年多的实践说明,按经济合同贷款是个好办法。它促使产销衔接,减少产品积压,减少流动资金占用量。昆明市农机厂根据原计划要调进钢材二千零六十吨,申请贷款二十万元。但按订货量实际只需要一千二百吨钢材,而库存清理出来的钢材就有一千三百吨,规格也比较对路。根据这个情况,银行只贷了五万元,支援这个厂购买其它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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