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阅读
  • 0回复

现代化建设和阶级斗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15
第3版()
专栏:

现代化建设和阶级斗争
成少安 于峰
在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的主要精力由搞政治运动、抓阶级斗争,转到了集中精力抓生产。这样,在思想理论战线上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任务,就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的阶级斗争问题。
长期以来,林彪、“四人帮”在阶级斗争问题上制造了许多混乱,搞乱了人们的思想。要正确认识新时期的阶级斗争问题,必须彻底批判林彪、“四人帮”,肃清其流毒和影响。
林彪、“四人帮”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他们的一个论点是,阶级矛盾始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必须永远以阶级斗争为中心。根据这个论点,“四人帮”把阶级斗争夸大到任意的程度。他们人为地制造阶级斗争,把人民内部正确与错误、先进与落后,党内不同意见的分歧,统统说成是阶级斗争,似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无处不是、无时没有,而且越来越激烈。按照他们的说法,阶级斗争成了大于一切、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东西。这完全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无耻歪曲和篡改。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由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仍然存在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但是,阶级斗争的作用、范围和特点决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和日趋完善,无产阶级专政的日益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日趋缓和,阶级斗争也逐渐减弱。这是一个总趋势。但是,由于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在一定条件下,阶级斗争还有可能出现暂时的或局部的相对激化,但逐步缓和这个总趋势是改变不了的。正因为如此,在社会主义时期,我们党的工作着重点不可能始终放在阶级斗争上,而应随着阶级斗争形势的变化实行转移。具体说来,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前,由于还要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必须以主要精力来抓阶级斗争;当所有制的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就应该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生产建设、努力发展生产力上来。列宁说,“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列宁选集》第4卷第91页)。如果按照“四人帮”的说法,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没完没了,永无休止地斗下去,那么,阶级也就永远消灭不了,共产主义也永远实现不了,这哪里是共产党人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呢!
“四人帮”还把阶级斗争和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用抓阶级斗争来反对和破坏生产力的发展。谁搞四个现代化,就被扣上“不抓阶级斗争”、“右倾”和“反动”的帽子;反之,谁越起劲地反对抓生产、破坏四化建设,就被说成是“阶级斗争观念强”,越革命。他们胡说什么“四个现代化实现之日,就是资本主义复辟之时”。“四人帮”的这些谬论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公然否定和猖狂挑战。历史唯物主义认为,阶级利益是经济利益的集中表现,阶级斗争的发生、发展和消亡始终是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阶级斗争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一种手段。消灭阶级并不是光靠抓阶级斗争就能达到的,最根本、最具有决定性的是社会生产力的极大的发展,因为,阶级的消灭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革命导师历来强调,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必须把工作中心放到发展生产力上来。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及时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列宁全集》第27卷第235页)。我们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的决定,正是根据这一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作出的。
这些年来,林彪、“四人帮”用阶级斗争整人,打着阶级斗争的幌子篡党夺权,制造了大量的冤案、错案,使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实在是祸国殃民,害人不浅。直到今天,还有不少人心有余悸,害着恐右症,不敢理直气壮地去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正是林彪、“四人帮”的余毒在作祟。如果不彻底肃清这些余毒,我们就不能坚定不移地正确地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就不能团结全国人民一心一意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斗争。
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各项政策的落实,也有人认为从此天下太平,没有阶级斗争了,可以不抓阶级斗争了。这种观点同样不符合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客观实际。消灭阶级是一个长的历史过程,不能想象,我们的工作重心一转移,阶级敌人就都老老实实,不再捣乱破坏了。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党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林彪、“四人帮”拚命反对,这些年围绕着四个现代化,我们同他们不是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阶级大搏斗吗?现在,“四人帮”虽然被粉碎了,但我们能保证他们的残渣余孽都一网打尽了吗?他们就甘心让我们顺顺当当地搞四化建设吗?那是不可能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我们国内现在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我们决不能放松同他们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当前,确有极少数反革命分子在从事捣乱和破坏。不是有人乘我们发扬民主之机,提出耸人听闻的口号蛊惑人心吗?不是有人恶毒攻击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攻击我们党当前推行的各项政策吗?在农村,也确有个别没有改造好的地主、富农分子,乘我们落实政策之机,进行反攻倒算,搞阶级报复。他们人数极少,但是起着破坏安定团结、妨碍四化建设的坏作用。
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这些阶级斗争现象,我们必须有个全面的认识和正确的对待。这里要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思想麻痹,放松了阶级警惕,看不到还有阶级敌人在捣乱破坏,对已经出现的阶级斗争熟视无睹,掉以轻心。这是很危险的。如果我们从思想上解除了武装,对敌人的破坏活动听之任之,放弃斗争,我们就会失去阶级斗争的主动权,就会削弱无产阶级专政,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四化建设也就无法顺利进行。另一种倾向是,看到一些阶级斗争的表现就惊慌失措,草木皆兵,以为到处都是阶级斗争,天下又要大乱。这种认识是非常有害的。它很容易导致重蹈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覆辙。总之,对新形势下出现的阶级斗争,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现在的基本情况是: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但阶级斗争还有。我们决不能因为有少数阶级敌人破坏,就改变工作重点转移的战略部署,更不能不彻底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对于已经出现的阶级斗争,我们要认真对待,阶级敌人在哪里破坏,就在哪里打击他们,在什么范围出现,就在什么范围内处理。我们要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不允许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界限,不允许损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了现阶段的阶级斗争问题,我们就能够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胜利实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