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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区公所建立考绩制度 干部工作情绪普遍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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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17
第3版()
专栏:京市新闻

  第一区公所建立考绩制度
  干部工作情绪普遍提高
【本报讯】北京市第一区公所,于一月份开始实行对工作人员的考绩制度,四个多月以来,已获得初步成绩。该区的考绩制度,是在一九四九年年底总结工作、鉴定干部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目的是巩固已有的成绩及进一步克服过去工作上被动、忙乱及官僚主义作风。在一月份的第一次行政会议上正式提出实行考绩制度后,接着在党团及全体干部中进行了传达动员。并规定了考绩的五个等级,即有进步、有显著进步、小功、大功、模范,和四个条件:一、按时制订、完成个人工作计划;二、积极负责;三、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得好;四、努力学习。这样,只要干部努力,即有被评选的机会。三月进行小结的时候,客观情况又冲破了五个等级,又增加了有成绩和有显著成绩两项。当时,被评为有成绩者一人,有显著成绩者二人,有进步者九人,有显著进步者一人,有显著进步又有成绩者一人。所有被评选者都受到了群众的拥护,领导上也置备了牙刷、牙膏、毛巾、肥皂、日记本等物品,分别进行奖励。四个多月以来,干部情绪是饱满的,不少干部在工作、思想各方面,都有显著进步。调解科的王荩臣,不但因工作努力,三个月来被评为“有进步”(一月),“小功”(二月),“有显著进步又有成绩”(三月),在二月份还带动了留用人员齐天霖被评为有进步。通讯员张汉启由过去吊儿浪当,人人讨厌,转变成积极负责;跟干部和群众的关系也较前密切了。经常闹情绪、不易接受批评的收发员刘蓉,较前踏实虚心的多了。各科的工作人员,都走出了办公室,重视了调查研究。结合着考绩制度的进行,党的支部三月份发展了三个党员(一个已被中共北京市第一区区委会批准)。团的支部发展了两个团员。行政领导上根据考绩的结果,在五月份内提拔了一批干部。四个办事员经市府批准提为科员。三个帮助工作的试用干部,被确定为正式干部(两个科员,一个办事员)。(第一区区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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