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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认真落实《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采取措施保护水产资源 积极发展海水养殖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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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5-26
第2版()
专栏:

福建省认真落实《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采取措施保护水产资源 积极发展海水养殖业
据新华社福州五月二十四日电 新华社记者林群英报道:如何有效地保护水产资源,认真落实《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最近召开的福建省渔区工作会议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可行的措施。
福建渔区各级党委一致认为,当前必须对严重破坏资源的捕捞作业进行调整。针对福建渔区过去单一作业而造成有的鱼类品种资源衰竭,有的鱼类品种却尚未充分开发利用的情况,应使捕捞作业多样化,把机围缯兼底拖网改为兼流刺网和钓业。他们已采取措施,决定把全区二百四十六对机围缯的半数以上,于今年内都改兼流刺网、钓业等优良传统作业,这样冬春汛搞围捕黄花鱼、带鱼,夏秋汛兼作流刺网、钓鳗、鲷、鳓、鲨等,保持常年作业。尚未改造的底拖网、定置网要推向禁渔线外生产,并积极研制疏目拖网和变水层拖网,使渔业生产在调整改造中前进,保证国家、市场对经济鱼类的需要。
既要保护水产资源,又要力争渔业增产多收,除调整作业外,应积极发展海水养殖业。莆田地区水产部门的干部算了一笔帐,用建造一对机帆渔船的投资,可发展海水养殖三百至四百亩,安排二百个劳动力,经过半年到一年养殖,可收入三十万元左右,纯收入可达二十万元。现在,这个地区提出要象搞农田基本建设那样来搞海涂养殖,实行捕养结合,“以海为田”,争取在两三年内,实现每户一亩养殖面积。
为了解决保护水产资源同国内外市场对水产品需求日益增长的矛盾,大家还提出,应该改进保鲜加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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