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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 优先落实轻纺工业所需燃料、动力、原材料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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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6-01
第1版()
专栏:

国家经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
优先落实轻纺工业所需燃料、动力、原材料等
新华社北京五月三十一日电 国家经委最近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经委和国务院工交各部,切实保证轻纺工业完成生产计划和增产任务所需的燃料、动力、原材料和运输条件,摆在首位安排落实;要坚决把轻纺工业搞上去,为落实国民经济的调整方针做出贡献。
《通知》提出,在电力供应方面,各地区计委、经委和电力部门,要按定额核定轻纺企业用电指标,保证给足。轻纺工业比重大、缺电又比较多的地区,更要下大的决心和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轻纺工业用电需要。对轻纺工业生产用的煤、油、原材料,物资和交通运输部门要按订货合同保质保量均衡供应,不准拖欠,欠的要及时补。一些运输紧张的铁路区段,对轻纺工业生产需要的物资要优先安排运输。清仓查库清出来的原材料,凡是轻纺工业部门适用的应先调给他们。
《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经委和国务院工交各部,对保证轻纺工业生产所需燃料、动力、原材料的供应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实施,并每月、每旬向国家经委报告。
《通知》还要求轻纺企业狠抓增产节约,降低消耗,以节约求增产,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努力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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