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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奖不能搞平均主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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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6-01
第2版()
专栏:农村工作小议

发奖不能搞平均主义
物质奖励,是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经济手段之一。它承认社员之间劳动的差别,给予多劳者以应该多得的物质报酬,以达到激励人们更加积极地为集体多作贡献的目的。
本来,手段和目的应当是一致的,前者要为后者服务。可是,我们这儿的农村中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有的干部既图“省心”,又怕“矛盾”,采取“奖金一律发”,“实物大家奖”的办法。挖完一条沟,每人奖毛巾一条,干完一项农活,每人奖一块钱,“利益均沾”,“皆大欢喜”。其实,这些同志只要仔细想想就会明白:这样做失去了物质奖励的本来意义,起不到经济手段应有的作用,搞的还是平均主义。这与过去干好干坏、干多干少都一个样,又有何区别呢?
河北 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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