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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面前不应当人人平等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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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6-13
第3版()
专栏:

真理面前不应当人人平等吗?
邢贲思
老李:老张,你最近又在研究什么理论问题?
老张:谈不上研究。自从上次咱们讨论了真理有没有阶级性的问题之后,我一直在琢磨一个问题:“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到底对不对。
老李:你琢磨的结果怎么样呢?
老张:现在还没有琢磨透。有时觉得这个提法没有什么不对,可是有时又觉得过去对这个提法批判得那么厉害,总不会完全没有道理。你的看法怎么样呢?
老李:最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提出:“在纪律(包括党的纪律和法规)面前人人平等,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两个口号是正确的,反对这两个口号是错误的。我们应当在全党和全国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这两个口号。它们是我们反对任何人搞特权的思想武器。”你学习了这个文件吗?
老张:我学习了,这里从政治上把问题说清楚了。但从哲学上应该怎样来看,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老李:我认为我们研究问题的着眼点不应当放在某一提法过去受过批判没有,而应当放在实事求是、完整地准确地领会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认真进行分析。我们在理论问题上的态度应当是严肃的、有原则的,应当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我认为要弄清这个问题,还得从真理有没有阶级性谈起。上一次咱们谈到,真理是没有阶级性的,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它既不依某个个人的意志,也不依某个阶级的意志为转移。你还记得吗?
老张:还记得。
老李:既然这样,人们要认识真理,只有采取老老实实的科学态度。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并且不止一次地实践,而是反复地实践,才能探求到真理。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对于一切愿意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人,对于一切愿意采取老实的科学态度的人,对于一切勇于实践、勤于探索的人,真理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真理对于愿意这样做的人都是一视同仁的。真理不是势利眼,决不会趋炎附势,决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地位尊卑、职务高低而有所偏倚。
老张:你这么说有道理。可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难道真理对不同的阶级也一视同仁吗?例如上次你举过的一个例子,资本主义一定要灭亡这个真理,难道对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都一视同仁吗?
老李:这个问题提得好。这里首先要弄清一视同仁的含义是什么。所谓真理对一切人一视同仁,是从认识意义上讲的,而不是从利害意义上讲的。
老张:这话怎么理解?
老李:如果从利害意义上讲,那么资本主义一定要灭亡这个真理,对于无产阶级和对于资产阶级当然是不同的。这个真理客观上符合无产阶级的利益,因此,无产阶级不怕说出这个真理,并公开宣布要为实现这个真理而斗争,而资产阶级出于阶级偏见,对于这个真理总是视而不见,讳莫如深。
老张:那么从认识意义上讲又怎么理解呢?
老李:如果从认识意义上讲,那就是不管什么人,也不管什么阶级,要认识真理、获得真理,都必须遵循认识发展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所概括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这样一个认识发展的过程中,人们逐步从不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真理是一个长河,只有勇于实践、勤于探索的人才能逐步克服谬误,走向真理。从认识论的根本点讲,如果离开了实践,就不可能有正确的认识,就不可能获得真理。这一点对于所有的人、所有的阶级都是适用的。在这个意义上讲,真理对于一切人、一切阶级都是一视同仁的。
老张:你这么说我比较明白了。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即使是先进的阶级,要认识某种客观真理,也必须通过实践,而不能因为它是先进阶级,历史的进程和它的阶级利益一致,它就自然而然会得到真理。
老李:你说得很对。拿无产阶级来说,它是历史上最先进的阶级。这个阶级和大生产相联系,因此它大公无私、富有远见。同时这个阶级一无所有,在建立新世界的斗争中,除了失去镣铐以外,什么也不会丧失,因此它又勇敢坚定,一往直前。这些都是无产阶级能够认识真理、获得真理的有利条件。但是有了这样的条件,还不等于已经得到了真理。为了探求真理,无产阶级同样要从长期的斗争实践中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并使这种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决不能认为无产阶级是一个先进阶级,真理自然属于它,无论是躺着不动,还是违反客观规律地乱动,真理都会自动地投入它的怀抱。中国的无产阶级在革命进程中碰了许多钉子,走了许多弯路,这说明真理并不自然属于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同样要经过一个摸索、探求的过程,这个过程有时甚至是痛苦的、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老张:过去批判“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时,上纲很高,说这是一个资产阶级的口号,这个口号保护资产阶级,反对无产阶级,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反对毛泽东思想,根据就是,如果“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能够成立,就无异肯定了资产阶级可以同无产阶级平等,而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关系不是平等的关系,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关系。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老李:我觉得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从政治上讲,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关系当然不是平等的关系。懂得一点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都知道,只要还存在着阶级的对立,存在着阶级斗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关系。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平等,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消灭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是两个对立的阶级,它们之间在政治上当然谈不上平等。但是,“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所说的平等,根本不涉及到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阶级关系。这种平等不是从政治上的含义说的,而是从认识上的含义说的。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反杜林论》单行本第100页)在历史上,“平等”这个词还可以用于别的意义。
老张:你能不能举一个例子来说明。
老李:可以。比如在犹太教和早期基督教中就曾经使用过“平等”一词,这种平等并不具有政治含义,却涂上一层宗教色彩,这就是所谓“原罪的平等”。
老张:“原罪的平等”是什么意思?
老李:意思是说人人生来都有罪,在这一点上大家彼此一样、互相平等。这种与生俱来的罪是怎么造成的呢?《圣经》中有一个神话说,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偷吃了上帝禁吃的智慧之果,结果启迪了情窦,产生了情欲,从此产生了人类,世代繁衍,绵延不绝。这种罪是人类最早的祖先犯的罪,所以叫作“原罪”。每一个亚当和夏娃的子孙都要为他们的祖先的“原罪”承担责任,所以叫作“原罪的平等”。
老张:从什么时候起,“平等”一词才成为一个明显的政治概念呢?
老李:那是到了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那时法国的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的口号,把“自由”和“平等”当成“人权”的基本内容,用以向封建的等级特权制开火。这种“平等”的口号是资产阶级对封建阶级作斗争的一种手段,是资本主义商品关系在政治、法律领域内的一种反映。
老张:这种“平等”的口号无产阶级也使用吗?
老李:是使用的。无产阶级利用了资产阶级曾经提出的这个口号,作为自己的一种斗争手段。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尤其是从法国资产阶级自大革命开始把公民的平等提到首位以来,法国无产阶级就针锋相对地提出社会的、经济的平等的要求,这种平等成了法国无产阶级所特有的战斗口号。”(《反杜林论》单行本第104页)当然,无产阶级所使用的“平等”概念真正成为一个科学概念,那只有到了马克思主义形成以后,这就是上面所提到的,平等就是要消灭阶级。
老张:既然“平等”一词后来带上了明显的政治色彩,把它用到真理的问题上,提出“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合不合适呢?
老李: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合适。只要说清楚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这个词。所谓“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在认识真理这个范围内,大家都是平等的。真理只有一个,谁能认识它,不取决于一个人的地位、身份、职务,而取决于他是否老老实实按认识发展的规律办事。地位、身份、职务这一类东西在认识真理这个问题上并不能给一个人增加什么砝码,相反,如果把这些东西当作一种包袱,认为由于自己位尊职高,就天然有理、绝对有理、永远有理,企图超越于认识的规律之上,那么其结果就会离真理越来越远。
老张:你上面的那些讲法会不会造成一种误解,似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不同阶级立场对于它们认识真理丝毫不发生影响。
老李:记得上一次谈话中我已经讲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无所谓阶级性不阶级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真理对于一切人是一视同仁的。但是,这不等于说不同的人对于真理的态度完全一样。恰好相反,是截然不同的。特别在社会生活领域内,许多真理和阶级的利害关系密切相联,因此,站在不同的阶级立场上,对同一个真理会有完全不同的态度。但这是人们对待真理的立场、态度问题,而不是真理本身对不同阶级的人有什么偏倚的问题。
老张:经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提法没有什么不对。不过这个问题已成为过去了,现在再提出来有什么必要呢?
老李:很有必要。因为过去对于这样一个正确的提法批错了,造成许多思想混乱、理论混乱,现在很需要拨乱反正。我看对“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提法就应当拨乱反正。更重要的是,弄清这个问题对于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有很大关系。
老张:这和肃清林彪、“四人帮”流毒有什么关系?
老李:林彪、“四人帮”长时期以来,宣扬一种唯心论的“天才论”,这种“天才论”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是完全相对立的。按照这种观点,真理面前不是人人平等的。有一种人是特殊的人,是“超人”,他们无需遵循实践——认识——实践这一认识论的公式,无需按照认识发展的规律去把握真理,真理就在他们的头脑里,真理就是他们,他们就是真理。至于普通群众、普通干部,既没有认识真理的资格,也没有认识真理的必要,一切只要仰那些“超人”的鼻息,看他们的眼色,听他们的号令就行了。林彪、“四人帮”推行的是一种“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封建的愚民政策。林彪、“四人帮”把无产阶级的领袖神化、偶像化,其目的就在于把自己冒充成为一种“超人”。他们表面上大树特树所谓领袖的“绝对权威”,实际上是要大树特树他们自己的“绝对权威”。林彪自比“行空天马”,江青自诩为“江上奇峰”,都是自命不凡,以“超人”自居。由于普通群众、普通干部同林彪、“四人帮”在真理面前是不能平等的,所以,只有林彪、“四人帮”有宣布别人错误、判决别人有罪的权利,而别人却没有任何为自己辩护、申诉的权利,更不用说有揭露、批评他们乖谬悖理、胡作非为的权利了。
老张:你说的一点也不错,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普通群众、普通干部有理无处诉,林彪、“四人帮”自命是真理的代言人,一切都是他们说了算。
老李: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人们不但无理可诉,而且无法可依。林彪、“四人帮”不但成了真理的化身,而且成了法律的化身。人们不但在真理面前失去平等地位,而且在法律面前也失去公民的合法权利。结果就变成林彪、“四人帮”怎样倒行逆施、为非作歹,都是合理合法的,而不同意他们那一套的人怎么也不合理不合法。这种情形极不正常,它不但影响了我们的政治、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影响了我们的学术、文化的繁荣昌盛。拿文艺来说,在“四人帮”横行时,江青的话就是真理,就是圣旨。张春桥就曾说:“百家争鸣,一家作主,最后听江青的。”这就明目张胆地要人们以江青的是非为是非,把她的好恶当作真理的标准。即使她是一个学识渊博、造诣精深的专门家,如果以她的好恶为真理的标准,也只能使真理窒息,更何况她是一个不学无术、专横跋扈的大坏蛋。这种情形怎么会不造成学术界、文化界的大灾难呢?!“四人帮”的文化专制主义连同他们的“真理观”,都是套在人们身上的沉重的精神枷锁。
老张:看来,为“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恢复名誉确有必要,这不仅涉及到恢复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科学性的问题,而且涉及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
老李:你把这个问题的解决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联系起来,很正确。要发扬社会主义的民主,除了其他条件以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承认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就是说要承认每一个人,包括普通群众、普通干部,那些所谓的小人物,都有发现真理的可能,真理并不是命定地掌握在一些身居高位的大人物手里。只有基于这样的认识,才能肯定每一个人,不论其地位尊卑、职务高低,都有平等的发言权,而不至于形成有的人拥有无限发言权,有的人则没有任何发言权;可以使一些人头脑清醒些,不至于老以为有权就有理,使这些人少一点霸道作风,多一点民主精神。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的文件特别讲明这句话是正确的,而且认为它是我们反对任何人搞特权的思想武器,就更显出弄清这个问题的重要意义了。
老张:今天的讨论很有益,使我对真理的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过去我总认为这个问题的意义主要是理论方面的。现在看来,这个问题影响到我们的政治、经济、学术、文化等各方面的工作能不能向前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的民主能不能真正发扬,因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希望有更多的同志来讨论,使大家的认识更加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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