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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党员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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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6-14
第3版()
专栏:党的知识

关于发展党员的几个问题
临时党支部是否可以发展党员?
临时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因为它是为了完成一定时期内的一定任务而建立的临时党组织。但临时党支部可以接受非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进行培养工作,并在任务结束后,负责将积极分子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
发展党员是否要规定比例?
发展党员要严格按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宜规定发展党员的比例,也不能分配发展党员的数字。
党总支能不能批准接收新党员?
接收新党员,应由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委批准,党总支一般不批准新党员。少数单位,如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大型厂矿企业直属的分厂、大专院校直属的分校党总支,领导干部配备较强,有专管组织工作的机构或人员,能够保证党员质量,经过县以上党委授权,也可以审批党员。各地在具体规定哪些党总支可以审批党员时,要从严掌握。党委书记可否代表组织批准新党员?
按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发展党员是有一套严密手续和严格制度的。支部大会通过吸收某同志入党的决议后,还要报请上级党委批准。上级党委审批时,必须通过党的会议进行严肃认真的讨论,做出书面决议。党委通过的书面决议,应由书记签字,党委盖章。绝不允许由任何个人批准。有的地方和单位的党委书记,审批新党员时,根本不召开党委会,而是由他个人和少数人串联一下,然后由他个人签字盖章;有时甚至用电话通知基层支部:某某入党我批了。这种做法是极不严肃和极端错误的,必须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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