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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人开会不该住旅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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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6-15
第4版()
专栏:

本市人开会不该住旅馆
谁都知道北京旅馆相当紧张,可是有相当一部分旅馆为本市开各种会议所占用。有的一占一两个月,有的实际也不是开会,只是某“首长”带着个小班子听听汇报,也长期占用高级旅馆。有的准备出国或回国后总结工作,也长期占用象北京饭店那样的高级旅馆,使外国旅游者和外地来京办公的有些人无处住。这些旅馆多是二、三级的,稍加修整就可供有些外国旅客住。比如说,把象北京饭店中楼那样的高级宾馆腾出来,供旅游者使用,不是可以赚很多外汇吗?
本市开会是否非占用旅馆、招待所不可呢?本市开会的人,绝大部分是本市有家的。本市有家为什么要住旅馆?是散会后回不了家吗?北京电车、公共汽车末班车多是晚上十一点,有哪个会是十一点以后散的呢?又有什么必要把会议开到十一点再散呢?既然散会后可以回家,和平常上班一样,那为什么要住旅馆呢?曰:“方便”,说白了就是舒服。实际上本市有家的人,在开会期间,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根本不在旅馆住,只是中午在那里睡一觉,为此,会议就给准备了床位。过去在老解放区开会住在老百姓家分文不花。现在家就住在城里,交通方便,开个会却要每天花几元钱(比一天的工资都高)住旅馆,租了又不住。这不是浪费吗?国家还不富裕,排场如此之大,是何道理?有一个公司为开“团代会”,只有二百多名代表,开会三天,也要住旅馆。解放初期本市有哪个单位的“团代会”是住在旅馆开的呢?当时团的工作不是搞得朝气蓬勃吗?
建议:
一、财政部应统一规定,本市性的会议一律不准报销旅馆费。大城市所属县、镇的干部来市内开会,市内无家,回本单位报旅差费。
二、所有机关招待所除特殊情况外(北京市内应当说没什么特殊情况),一律按企业经营管理,按固定资本上交利润,管理上暂由服务局和所属单位双重领导,即企业经营归服务局,所属单位可优先使用,采用订合同形式。
三、条件好的可整修,改为对外的旅游旅馆。
北京市规划局 周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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