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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规律问题讨论会介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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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6-19
第3版()
专栏:

价值规律问题讨论会介绍
本报讯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联合举办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问题的讨论会,不久前在无锡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全国各地的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三百八十多人。会议收到学术论文和资料近百篇。薛暮桥、孙冶方同志分别向会议作了学术报告。会上,与会同志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着重讨论了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运用价值规律的问题。
一,关于扩大企业的权限问题。在讨论中,与会同志一致认为,社会主义企业是商品生产的经济组织,确认企业的相对独立性,适当扩大企业的权限,是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实践证明,要正确地运用价值规律,就要给企业从生产到销售的一定的权力,使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能以商品生产者的关系来相互对待,实行等价补偿和等价交换原则,以自己的收入抵偿自己的支出,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许多同志还认为,从扩大企业权限入手,客观上必然要涉及对计划、物资、财政、劳动工资、价格政策和基建等方面的管理体制进行必要的改革,从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的调整,加速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还有的同志认为,扩大企业权限,是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措施,态度要积极,但方法、步骤一定要稳妥可靠。
二,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和市场关系。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发展的经济。长期以来,流行着这样一种看法,把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和市场关系看作两种截然对立的东西。这不但在实践上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而且在理论上也是十分错误的。
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尽管目前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计划统得过细、过死,脱离实际等,但这只是计划工作中的毛病。因此需要认真总结计划工作经验,改革经济管理体制,而不是削弱计划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和六十年代的调整时期,国民经济发展较快,主要是比较重视综合平衡,加强计划工作的结果。他们认为,只有在计划管理不到的地方,市场机制才会起作用,这样才符合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
另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既是计划经济,又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因而应当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本质所决定的一种内在的、有机的结合。有的同志认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几次遭到破坏,都是既违背了计划规律又违背了价值规律的结果。根据已有的经验,今后应以计划调节为主,同时尊重价值规律,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
在讨论中,与会同志还就如何利用市场的问题提出建议。有的同志认为,在实行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利用市场,就是要使社会拥有的物力、财力和人力资源,按照社会的需要,得到合理分配和节约使用。因此,在物力资源方面,要解决好商品的产供销问题,以销定产、按产定供,做到产需结合;在财力资源方面,要逐步实行企业的财务自理和自负盈亏,实行资金的有偿占用和按经济效果投资的原则;在人力资源方面,要实行择优录用,容许一定程度的自由择业。还有的同志提出,要利用市场,就必须做到:(1)对一般性的、对国计民生不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单位和工业产品,国家可以采取直接计划和间接计划相结合;(2)建立真正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专业公司,充分发挥价格、利润、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的作用;(3)在全民所有制内部,逐步用商品交换来代替产品调拨和直接分配制度。总之,要使企业按照自己的情况和市场的需要,来改进经营管理。
三,关于社会主义计划价格的理论基础问题。我国现行的计划价格,基本上是由部门中等成本加“合理利润”(按部门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和税金形成的,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价值规律是通过价格起作用的,因此,必须研究价格形成的理论基础。
这次会议,主要是讨论计划价格中利润部分如何确定的问题。经济学界曾有过三种不同意见,即按平均工资利润率、按平均资金利润率和按平均成本利润率来确定。通过讨论,很多同志认为,这三种主张各有利弊,到底哪一种好,目前还难以作出结论。因此,可以按某一种主张为主,参考和吸收其它主张的长处,以便进一步研究和改进计划价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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