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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总理在论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时指出 实现四化必须同时实现民主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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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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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总理在论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时指出
实现四化必须同时实现民主化
新华社北京六月十九日电 华国锋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论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问题时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同时实现政治民主化。
华国锋总理说,社会主义民主就是全体人民在共同享有对生产资料的不同形式的所有权、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
他说,在我国没有政治上的高度民主化,并在这个基础上实行必要的高度集中,就不可能实现四个现代化。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使人民思想解放,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勇于研究和解决国民经济各方面的问题,提出创造性建议,进行各种创造发明。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实现广大群众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批评监督,克服官僚主义和保守习气,及时揭露可能出现的蜕化变质分子、贪污盗窃分子、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巩固社会主义事业和社会主义国家。
华国锋总理说,既然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同时实现政治民主化,在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同时,继续不断地扩大和发扬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就是各级政府和各级干部今后长时期内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的方针。
华国锋总理说,民主的原意是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绝大多数人有名有实的统治。如果少数人、个别人可以不服从大多数人的决定,不服从忠实地代表大多数人的组织所规定的纪律,下级可以不服从上级,那就根本不是社会主义民主,而是社会主义民主所必须纠正和制止的反民主行为、反社会行为。当前在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注意教育干部和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专政、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等方面的关系。
他说,在人民内部,要坚决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方针,严禁给发表不同意见的群众进行压制打击。要采取有效措施,扫除官僚主义的障碍。要坚决维护人民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体现人民意志的政策、法令,维护执行人民意志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的权威,维护人民的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要同“四人帮”煽动的无政府主义思潮的流毒,进行坚决的斗争。
华国锋总理在报告中强调了使社会主义法制尽快完备起来的重要性。他要求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地遵守法律和制度,发动和带领广大群众,同破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坏人坏事进行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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