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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院长向人大提交的书面工作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干扰 争取年内纠正冤假错案基本完成复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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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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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院长向人大提交的书面工作报告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干扰
争取年内纠正冤假错案基本完成复查
新华社北京六月二十七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在向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书面工作报告中说,各地人民法院要争取在今年内把文化大革命中判处的冤、假、错案纠正过来,基本完成复查任务。
报告要求从复查纠正中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真正做到准确地打击敌人,有效地保护人民,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报告强调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按照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原则进行复查工作。
根据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统计,到今年五月底,各地已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十六万四千多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书面工作报告指出,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践踏社会主义民主,对广大干部群众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在这期间判处的反革命案件中,冤错的比例一般占百分之四十左右,有些地区竟达百分之六十或七十,数量之大,比例之高,后果之严重,是建国以来仅有的。
报告说,各地复查工作的实践证明,纠正冤、假、错案深得人心,对促进安定团结,调动广大群众搞四化的积极性,起了一定的作用。广大群众齐声赞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又恢复了,毛主席的政策又回来了。
报告说,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是一个马列主义者应有的基本态度。我们党历来有一条规矩,就是对于人的处理要持慎重态度,一旦发现了错误,就立即纠正。这在封建社会办不到,在资本主义社会办不到,就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如果是错误路线领导,也不可能办到。我们今天复查纠正冤、假、错案,正说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说明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
报告指出,各地人民法院复查工作虽然已取得很大成绩,但工作进展不平衡,还有部分地区抓得不紧,复查任务还很重。因此,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用大力把这项工作进行到底。有的地方有人认为前段复查工作搞过了头,要“收”了,因而对复查工作犹豫观望,他们深怕搞复查冒了“尖”,又来个反右倾。有人甚至认为复查案件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矛盾,把社会秩序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归咎于复查冤、假、错案。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应当肯定,前段复查工作是符合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的。
报告说,当前,思想不解放,该纠正的不纠正,抓辫子、留尾巴的错误倾向,仍然是主要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也要注意防止另一方面的不实事求是,把不该纠正的纠正了。报告指出,无产阶级的法律、法令是无产阶级政权镇压阶级敌人、保障人民民主的重要武器。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严格划清罪与非罪、反革命罪与普通刑事罪的界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特别要注意防止对敌斗争扩大化,要强调少杀,可杀可不杀的,坚决不杀。
报告说,依法办事,还必须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陪审、辩护、合议等项审判制度,以及公、检、法分工协作、互相制约的诉讼程序。
报告强调说,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也不应该因为当事人的出身、历史有问题而予以歧视,滥施刑罚。要在审判人员中提倡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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