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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委作出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加强领导 继续在中小学校中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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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14
第4版()
专栏:

桃江县委作出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加强领导
继续在中小学校中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据新华社长沙七月十二日电 中共桃江县委最近作出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把全县中小学校的勤工俭学活动开展起来。
近几年来,桃江县有九百多所学校通过开办小型农、林、茶、牧、渔场和小工厂等多种门路,开展了勤工俭学活动,减轻了群众负担,提高了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县委认为,勤工俭学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加速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措施,应该继续提倡。
桃江县委的决定指出,对于学校现有的工厂、农场等,要按照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认真抓好整顿。校办工厂、农场和勤工俭学的收益,各学校主要应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要把勤工俭学与勤俭办学结合起来,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桃江县委的决定还指出,各学校在开展各项勤工俭学活动中,要注意处理好勤工俭学与提高教育质量的关系,要实事求是地根据学生年龄和生理特征,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项目。劳动时间不能过多过长,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的规定,排入课表,持之以恒,讲求实效。
为了把勤工俭学活动认真地继续开展起来,桃江县委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工交、财贸、计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关心和积极支持学校的勤工俭学活动。教育部门要有专人分管这项工作,使勤工俭学活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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