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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然后知危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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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1
第6版()
专栏:

比然后知危害
章学新
三十年前,人民解放军行经辽宁农村不吃人民的一个苹果,进入十里洋场的上海,为了不惊动老百姓,躺在路旁屋檐下休息,至今传为美谈。新解放区的群众从这些小事中,看到了人民革命队伍的光辉本质。小事情产生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时间推移了三十年,艰苦奋斗、大公无私的本色,在我们大多数同志身上,始终保持和发扬着。但是,在一部分同志身上,却渐渐褪色,有的褪得令人吃惊。
报载:一个老干部留住北京的爱人、儿子、儿媳、孙子、外甥,五口人占用了别人的私人住房三百九十三平方米,几经交涉,置若罔闻。某机关一封公函,要求某大学将一名应届毕业生留京分配,“堂而皇之”的理由是这个学生是“我部某局长的儿子的未婚爱人”。
这两件事和令人念念不忘的三十年前的两件旧事比较,实在令人大吃一惊。它说明我党执政之后,特别是在林彪、“四人帮”破坏之下,一部分干部滥用职权,脱离群众,居功自傲,不顾法纪,背离传统竟然如此之严重。当然,比这两件事更严重的也还有。如果说,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打击干部,迫害群众,破坏生产等是“外伤”,那么,毒化人们的思想,败坏党风法纪,践踏优良传统,则是难以估量的“内伤”。
利用个人的革命资历和职权以营私,是一种特权思想,而为儿子、孙子、外甥、和儿子的“未婚爱人”等进行特殊经营,更是“父荣子贵”、“封妻荫子”的腐朽的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封建阶级的有识之士,尚能懂得“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道理,为国家、为民族甘愿抛头颅洒热血而不谋私利的共产党人,哪能容许把封建的思想原则、道德标准,通过自己的行动传给第二代、第三代呢!
我们许多党政机关的大门口,庄严地悬着“为人民服务”五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它表明我们革命队伍的宗旨和传统。凭着这个宗旨和传统,人民拥护我们,敌人惧怕我们,任何艰难险阻摧不垮我们;违背了这个宗旨和传统,无产阶级的政党就会腐败,无产阶级专政就会变质。因此,列宁十分尖锐地指出:“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一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学一学列宁的遗训,比一比解放军的优良传统,有的同志如果能出一身冷汗,有所憬悟,那就是件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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