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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潍地区根据党的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 废除限制集体所有制商业发展的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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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2
第2版()
专栏:

昌潍地区根据党的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
废除限制集体所有制商业发展的规定
据新华社济南七月二十日电 新华社通讯员任兴让、记者王作言报道:山东省昌潍地区采取果断措施,纠正过去对集体所有制的商业单位的一些不合理的规定和做法,为集体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今年上半年,中共昌潍地委在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过程中,派出调查组,对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商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他们进一步认识到,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组成部分的集体所有制商业,在活跃城乡市场,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和破坏,严重地妨碍和打击了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的经营积极性。为了促进集体商业健康发展,中共昌潍地委和地区财贸部门,根据党的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大胆废除过去那些不合理的规定和做法。
过去这个地区有的地方采取挤网点,抽人员等方法,限制集体商业的发展。有的县市不准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在城镇主要街道上设置营业点,已经设置的,甚至下令拆掉。还有些地方把集体商业的骨干力量长期抽调到国营商店里去,而且还不准这些商店充实人员。侵占、平调集体商业资金的现象也比较严重。现在明确规定过去平调集体所有制商业的资金要全部退赔,占用的营业点和人员要全部归还。今后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集体商业的利益。现在全地区已有四十三个被占用的集体商业单位开始办理退赔手续,有的已经重新营业。一批被国营商店借用的集体商业职工,也陆续返回原单位。有的县市还组成专门班子,对占用集体商业的资金和停发合作人员的股息情况,进行清理,组织有关部门归还和补发。这个地区还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将一批中小国营商店腾出来,作价转给集体去办,原来这些商店的职工集中到较大的国营商店去。
过去,昌潍地区在商业系统中盲目搞“经济代替”,将一些集体所有制的商业单位,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实践证明,这些“渡”过去的单位,不少由于不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办法,加上领导不得力、工作方法不对头等原因,结果是“大锅饭”吃上了,积极主动性没有了。不但原有的点办不好,还使许多没有“过渡”的集体商店职工思想混乱,有的害怕经营好了被“上收”,有的不好好干等待“过渡”。这次他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纠正了乱过渡的办法,把一些改变为全民所有制而实际效果又很差的集体商业单位,大胆退回去,恢复原有集体所有制。
昌潍地区决定把搞大了的集体商业核算单位,逐步缩小到每个营业点,力求尽快做到一个营业点为一个核算单位,以便充分发挥集体商业的经营积极性。
昌潍地区还改进了货源分配方法,做到国营商业和集体商业在货源分配上一视同仁。凡是国营商店经营的商品,同样允许集体商店经营。国营商业批发部门不经营的商品,允许集体商业实行厂店直接挂钩;并鼓励经营冷食、副食、蔬菜和土特产品的集体商店,积极搞好议价活动,扩大业务。对于那些资金困难、业务开展不够活的集体商业单位,昌潍地区商业部门还准备用多分给一些畅销商品的办法,进行帮助和扶持。
这些措施,受到了全地区广大群众的欢迎,集体商业单位的职工更是拍手称赞,他们说:政策对了头,好比机器加了油,俺们的集体事业有奔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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