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切实改变不合理规定 大办集体所有制企业 福州市多数待业人员得到安置 改善了群众生活,稳定了社会秩序,有利于青年健康成长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4
第1版()
专栏:

切实改变不合理规定 大办集体所有制企业
福州市多数待业人员得到安置
改善了群众生活,稳定了社会秩序,有利于青年健康成长
新华社福州七月二十三日电 到六月上旬为止,福州市已安置待业人员一万九千五百五十六人,占待业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八点八;其中青年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人,占待业青年总数的百分之八十点八。
福州市安置待业人员,除少数通过招工补员、劳力更新等方式安置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外,其余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安排在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组织各种劳动服务队,承担国家基建的土木工程或短途运输;二、发展各种服务行业,全市办了代营食堂一百一十六个,托儿所一百三十个,简易旅社八个,简便医疗站四十一个,流动服务车十九辆,以及许多修配服务点;三、兴办各种生产场、组,全市办了六百八十三个生产场、组,拥有资金一千六百九十五万元。
安置待业人员的工作,是在福州市委、市革委会领导下进行的。今年初,市委建立了安置待业人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了市、区劳动服务公司和街道劳动服务站。为了扶助这些集体事业的发展,福州市委、市革委会作了若干规定,如:新办的劳动服务公司在三年之内,不向国家纳税,以解决这些劳动组织初办时经济上的困难;改变过去关于非交通运输部门不能承包装卸任务的规定,决定市、区劳动服务公司或街道劳动服务站可以承包国家的装卸任务;代营食堂的粮、肉、油和煤等供应,都由有关部门给以解决;在劳动保护方面,有条件的单位都享受与国营企事业单位同样的待遇。
全市大批待业人员的就业,改善了群众生活,稳定了社会秩序。现在,新就业的人员工资一般是二十到三十元,高的四十到五十元。市内三个城区今年第一季度的民政救济费已减少近百分之二十,全市多年来第一次出现了二十一个无救济对象的居委会。今年一月到五月,各街道居民储蓄款也增加了。安太街道隆普居委会有一户六口之家,过去靠政府救济,现在全家有四人进场、组工作,每月工资收入一百六十多元,最近买了自行车和手表,生活有了改善。
过去,一些待业青年成为学校管不着、家庭管不了、街道管不住的“三不管”的人,不利于青年的健康成长,严重地影响了社会治安。现在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不仅生活上有安排,政治思想上也有人帮助教育。如奋斗居委会女青年徐素华,过去长期流浪在社会上,父母管不了,要求送去劳教。后来,徐素华进了麻绳厂,该厂指定专人对她进行教育。现在,她有了明显的转变,生产上表现好,受到表扬。
福州市把大批待业青年安置后的好处,归纳为
“四个变化”和“六个有利”。“四个变化”是:闲散人员变成了有组织的职工;消费者变成了生产者;依靠别人生活变成了自食其力;消极因素变成了积极因素。“六个有利”即: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改善群众生活;有利于居委会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对青年的教育;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