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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失实的报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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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4
第1版()
专栏:来信

一篇失实的报道人民日报社编辑部:
你报五月二十三日第三版《党的生活》专栏里刊登的《为什么不顾抗旱用水洒马路?》一文,与事实不符,现特向你们作一反映。
解放军某部李生杰同志在此文中说:“今年三月二十五日,我出差去苏北一个县。当时苏北平原久晴无雨,一路上看到社员们都在抗旱。但是来到这个县城,在围山几公里长的县城柏油马路上,看到的却是一片水晶晶的景象……我问当地的一位干部才知道,原来是地委的负责人要来这个县,县委的领导同志为了迎接上级领导,特意派人在柏油马路上洒了水。”(李生杰同志这封信同时给《新华日报》寄了,该报社曾打电话到我县调查核实,故知作者所指的即是我们县。)据调查了解,三月二十五日地委负责人根本没有来我县。去年十一月省革委会交通局调拨给淮阴地区公路管理处一辆洒水车,后来地区公路管理处又把这辆洒水车调拨给我县养路工区。为了保护公路路面,养路工区经常使用洒水车在公路上洒水,这完全是他们的正常工作。县委从来没有通知养路工区洒水,更没有“特意派人在柏油马路上洒了水”迎接上级领导之事。
李生杰同志不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听到风便是雨,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添油加醋,违反了新闻报道要真实的原则,给党报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造成不良影响。李生杰同志的这种做法应引以为戒。
李生杰同志的稿件有明显失实之处,但你报编辑同志不调查,不核实,草率地把它刊登在《党的生活》专栏里,这是很不慎重的。我们衷心地希望你们从中吸取教训,在新长征中更好地发挥党报的作用。
中共江苏省盱眙县委办公室编者的话:
盱眙县委办公室来信指出,本报五月二十三日第三版《党的生活》刊登的《为什么不顾抗旱用水洒马路?》一文,与事实不符。经调查了解,盱眙县委办公室的意见是正确的。我们诚恳地接受批评,并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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