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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和省革委会决定 授予先进集体和个人劳模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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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7-24
第3版()
专栏:

浙江省委和省革委会决定
授予先进集体和个人劳模称号
据新华社杭州电 中共浙江省委和省革委会决定,授予杭州锅炉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总工程师陈有生等二百零三人以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授予杭州铁路分局杭州列车段第八女子包乘组等五十二个单位以浙江省劳动模范集体称号。这是浙江省委和省革委会在全省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上宣布的。出席这次大会的其他先进集体和个人,也分别获得了浙江省先进集体和浙江省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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